关爱和:论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

  大力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是高等教育领域在新形势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是国家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但是,长期以来中西部地区高水平大学建设处于落后薄弱的现状。“我国中西部地区占有国土面积的58%,占全国总人口的56%,虽然经过近年来的发展,中西部地方高校的数量已经有很大增长,中西部高校总数达到1215所,占全国高校总数的53%。但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数量偏少,除了鄂、陕、川、渝在上世纪50年代高等教育大区布局时中央部门高校布点多,实力较强以外,中西部其他各个省区高等教育整体实力还是偏弱。”河南、山西、内蒙古、宁夏、青海、新疆、西藏、云南、贵州、广西长期没有一所教育部直属高校。

  在“211工程”建设初期,由于西部某些省(区)的高等教育基础比较薄弱、条件暂不具备,某些省区在很长一段时间竟然没有一所高校进入“211工程”建设行列,中西部与东部高等教育的差距十分明显。

  纵观世界,地方高等教育的大发展是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普遍趋势。美国19世纪六七十年代通过实行赠地运动,推动了一些与地方经济发展密切结合的学校的发展,这一举措为美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也对构建美国高等教育体系起了重要作用。1862年《莫里尔法案》颁布之后,美国联邦政府在每个州通过赠地至少资助建立一所从事农业、技术教育的学院,全国为此赠地1743万英亩土地,用于大学建设。其意义在于,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全国高等教育的均衡布局,推动了州立大学在没有经费压力的情况下迅速发展,形成了州立、私立大学并驾齐驱的高等教育体制,州立大学担负起高等教育大众化、服务社会地方经济发展的责任,成为本地区人才培养基地,使本州学生在本地区就能享受到良好的高等教育。

  学习借鉴美国乃至其他发达国家发展高等教育的经验,紧密结合当前中国高等教育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充分满足广大人民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强烈需求,实现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就应该在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称为《规划纲要》)所提出的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具体实践中,把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提升为国家战略。

  一、把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纳入国家战略是时代提出的重要课题

  (一)把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纳入国家战略是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

  《规划纲要》谋划了未来10年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宏伟蓝图,成为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纲领。《规划纲要》明确指出:“优化区域布局结构,设立支持地方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的支持,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新增招生计划向中西部高等教育资源短缺地区倾斜,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鼓励东部地区高等教育率先发展,加大东部地区高校对西部地区高校对口支援力度。”把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纳入国家战略,无疑是落实《规划纲要》的具体措施。中西部区域一定要把握历史机遇,肩负重大使命,努力以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为突破点,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更多支持,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大力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与发展,进而实现中国高等教育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富裕民主和谐的现代化国家做出贡献。

  (二)把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纳入国家战略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理论,这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高等教育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只有大力发展中国高等教育事业,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强烈需求,才能解决高等教育领域的突出问题,才能真正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发展包括规模的扩张和质量的提升。从全国来讲,当前主要是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但具体到各个地区,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比如,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由于受历史等原因影响,欠账太多,当前不仅需要提高质量,而且整体规模仍需扩大。其次,坚持以人为本,落脚点就是要办人民满意的大学。对于中西部广大地区的人民来说,让他们满意,就是要让他们能上大学,上好大学,最大化地为人民提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改变中西部长期以来国家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稀缺问题,就是要在中西部地区着力建设一批区域高水平大学。第三,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就必须做到各省区之间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东部与西部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在确保高等教育发达省区继续发展的同时,国家要下大力气、采取切实措施支持落后地区高等教育的发展,逐步缩小地区之间、省区之间高等教育的差距。第四,坚持统筹兼顾,主要是统筹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之间高等教育的发展,统筹全国不同省区之间高水平大学的布局,统筹经济社会建设与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兼顾边远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人口大区之间的发展,兼顾历史欠账太多地区高等教育的发展,兼顾中部地区高等教育的科学发展。因此,把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纳入国家战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三)把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纳入国家战略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具体体现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是我党关于教育发展理论的又一重大创新与发展。实现教育公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规划纲要》的体现。高等教育实现教育公平,就是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教育机会,在教育公平的前提下,把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纳入国家战略予以重点建设,改变中西部地区国家重点大学、教育部直属高校布局少,无法充分满足当地人民群众强烈接受优质高等教育机会的现状。

  二、把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纳入国家战略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一)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为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高等教育与经济紧密相关。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的三大职能都对区域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而区域经济实力则是高等教育获得快速发展的物质保障。为改变西部边疆地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后的现状,10年前党中央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战略。经过10年建设,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建设、人民生活水平都得到大幅度提高。最近,党中央又强调要继续推行西部大开发战略,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大力促进西部12省区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国家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围绕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通过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等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必将为中西部高等教育事业、尤其是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中西部地区要想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重大作用,加快和谐社会、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就必须适应时代要求,尊重科学发展规律,大力加强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为中西部地区源源不断地提供人才、技术和思想,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而在区域协调发展进程中占据主动地位。

  (二)省部共建为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长期以来,中西部12个省区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这已成为区域协调发展、和谐社会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与发展的障碍。为改变这一现状,教育部决定与无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自治区)共建一所地方所属综合性大学。这一决策实质上是较早在高等教育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思想、促进高等教育区域合理布局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的重大战略举措。经过多年建设,教育部已与17个省(自治区、兵团)签订共建22所高校的协议。共建工作开展以来,教育部从宏观指导、政策、资金等各方面给予共建高校大力支持,对共建高校的改革、发展、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指导,完善省部共建高校战略发展规划,促使他们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在区域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中发挥重要示范引领作用。省部共建可谓是“民心工程”。经过省部共建,一大批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从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办学实力、核心竞争力等方面都得到了较快发展,在当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其他高校无法替代的引领带动和中心辐射作用,为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当地政府重点支持促使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发展迅速

  伴随我国高等教育规模扩张,中国高等教育实现了由精英化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历史性转变,实现了由高等教育落后国家到世界第一高等教育大国的转变。而主要是地方高校,克服重重困难,积极承担起了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历史重任。依托省部共建,中西部地方政府在经济并不发达的情况下,不断加大投入、重点支持,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和办学层次,像石河子大学、宁夏大学、西藏大学、青海大学等省部共建大学,经过多年建设,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都有明显提升,在此基础上,于2008年底顺利进入“211工程”大学建设行列。

  (四)改革创新不断增强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改革创新是教育发展的时代主题,也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哪里有改革创新,哪里就有新局面。在改革创新思想的指导下,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紧紧抓住机遇,不断开拓,大胆实践,自身核心竞争力得到大幅度提升。中西部一些高水平大学通过制定现代大学章程,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新路子,围绕如何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充分发挥学术权力的作用,加大了基层学术组织改革与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通过多项改革,中西部高水平大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达到了一个新水平,在国内的影响力不断增强,服务社会发展的能力和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核心竞争力大幅度攀升。

  三、加快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以贯彻落实《规划纲要》为契机,积极实施建设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国家战略

  进入21世纪,我国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逐渐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教育公平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并制定了中长时期教育发展宏伟蓝图《规划纲要》。高等教育领域应抓住这一历史机遇,紧密结合中国高等教育以国家投入为主的实际,以学习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精神为契机,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尽早组成专家组进行调研论证,拿出具体实施方案与措施。我们建议,要保持重大政策的延续性,面向中西部地区,以现有省部共建中西部地方综合性大学为基础,由国家财政设立重大专项,重点投入、重点建设中西部地区50所左右区域高水平大学和一批地方特色优势重点学科,把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纳入国家战略,促进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的发展。

  (二)加大对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国家财政支持力度

  中西部地区高水平地方大学在国家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了重要作用。可是,这些学校主要依靠地方财政支持,而中西部地区整体经济实力不强,教育投入不足,高等教育发展困难,这些高校只好依靠贷款完成新校区建设,实现规模扩张。目前大多数高校举债经营,发展举步维艰,有的甚至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险,繁重的债务已经成为制约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发展的瓶颈。希望国家有关部门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治高度,科学决策,尽早着手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由国家财政对这些高校给予有力支持,地方财政补贴一部分,学校自筹一部分,三方共同努力,以国家为主,尽快化解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面临的经费问题,为这些大学的发展松绑。

  (三)加大对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

  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由于受政策限制,导致特色不明显,优势不突出,服务地方发展能力不强。国家有关部门应尊重教育发展规律和实际,在政策上向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倾斜。第一,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学科地域布局,在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建设、博士招生指标分配等方面,向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倾斜,给予他们更多支持。第二,在国家重点支持高水平大学留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和资助,教育部各类科研项目申请与资助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第三,国家应该明确统一生均拨款标准,无论是中央财政为主、还是地方财政为主支持的高等学校,生均标准应该一致,用立法形式或者明确的制度要求,确保地方政府对地方高等学校的投入,确保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有保障。第四,探索新型管理模式,实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共管的运行模式。省部共建地方高等学校在专业设置、研究生招生计划、学位点建设、学科建设等方面,接受教育部和省政府的双重领导,加强教育部对省部共建地方高等学校的管理与指导。

  我们期望通过实施中西部区域高水平大学国家战略,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实现高水平大学和国家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区域协调布局,推进高等教育强国建设,为实现教育公平,加快和谐社会、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建设富裕、民主、开放、和谐的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突出贡献。

  (作者为河南大学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