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济:我在美国的大学生活——哈佛大学时代(1920-1923)

李济:考古学家

摘要:我在哈佛大学住了三年,最珍贵的收获,并不完全在于这些零碎的知识上。我个人最感珍贵,而且值得回忆的,是那做学问的境界。

  我在美国的大学生活——哈佛大学时代(1920-1923)

  我到哈佛大学的那一年,校长是劳威尔(Lowell)先生。他是以研究英国政治出名的一位学者,他出身于波士顿一带的老世家,家中出过不少的读书人,可以算得上世代书香。当时前一任的老校长艾利欧(Elliot)先生还健在;他是以改革哈佛大学,使之现代化而出名的。哈佛大学的研究院就是由他开始办起。

至于1920年时候的哈佛大学,对于我是个什么印象呢?现在仅就我所能追忆的记述几点。在我没有出国以前,我登过一次泰山,也游过一次西湖。当我决定从乌斯特到哈佛去的时候,因为事先震于哈佛的名声,所以预期着进哈佛大学,是一种登泰山的滋味;这自然只是一种情绪上的激动;也可能是对于哈佛大学的期望,差不多有点儿近乎宗教式的崇拜。不过在很短暂的时间里,我便搭乘火车,很容易地从乌斯特到了波士顿。好像经验了一次哲学家所讲的“顿觉”,忽然到达了一种似乎不能到达的境界。

哈佛所在的剑桥(Cambridge)与波士顿只有一水之隔,学校本身的建筑,除了一所教堂以外,就是有名的威顿纳(Widener)纪念图书馆。两座建筑物中间,有一块面积并不太大的校园。校园四周建筑紧凑,大半是文学院有关的讲堂,如有名的教哲学与心理学的爱默生大楼(Emerson Hall)就在这儿。图书馆的后门为一条直通哈佛坊(Harvard Square)的大马路。哈佛坊是哈佛大学一带交通的中心点,不但学校的合作社设在此地,同时这里也是到波士顿去的地下铁道的起点。1920年的时候,这一带的建筑还不算太多。但是研究院的学生,因为他们所学不同,分散各地。差不多各系都有特别的建筑——有些离总区很远,如哈佛大学的医学院就设在波士顿,植物园也远在波士顿。其他各部门,大致都散在剑桥的附近,有的离总区近,有的较远。人类学的课程都在一个博物馆的房子里上课。这座房子的建筑,是纪念一位彼包得(Peabody)先生的六层大楼,里面保有自然科学的陈列品。当时最有名的陈列品是植物部门的玻璃花(glass flowers)。若就科学的价值说,差不多每一层的陈列都有它的特别价值。这座大楼的大门在牛津街,紧靠大门的房间为植物、动物与矿物几门的陈列处所;关于人类学部门的所在地点,却由另外一条街出入,即与牛津街平行,博物馆后门所在的神道街(Divinity Avenue)。因为这条街上有神学院的建筑,所以叫做神道街。在剑桥的第一年,我就住在牛津街,与我的一位老同学张欣海先生合租了一间房子。他与我同时到美国,本来想学医,后来转学了英国文学。他上课的地方在校总区,我上课的地方在神道街,离住处只有一街之隔,所以感觉得很方便。

当我到人类学系注册的时候,我发现了我不但是研究所里唯一的外国学生,而且是唯一的研究生。我所接触的所有老师,以及职员们对我都很和善,并且愿意帮我的忙。他们告诉我,不久以后还有一个外国学生要从印度来,另有一个要从南非洲来,我是最早到的了,此外,我又发现了一件特别的事,就是先前没有学过人类学的我,竟可以进了人类学研究所。老师们告诉我说:“没有关系,你已经有了一般的预备,你所学的心理学,与社会学都和人类学有关。”但是在我个人看来,无论如何我只是一个初入门的学生。所以我还是随班听讲好些可以免的一、二、三年级大学生所学的课。有几门专为高班学生,尤其是研究生开的课,听讲的学生很少。记得有一班讲“大洋洲民族与文化”的半年课,只有我一个人注册听讲;教这门课的老师秋克生(Dixon)先生,始终按时上班下班,每课五十分钟,从头到尾好像是讲给一百个或一百五十个学生听一样。对于他的这种精神,到现在想起来,还是令我肃然起敬的。我不知道世界上有多少老师能比得上他这种不苟且的严肃态度。那时候最年轻的老师,就是后来享盛名的虎藤(Hooton)教授。他原是学古文字学的,在英国留学的时候,兴趣转变到人类学方面,并且做了若干考古的工作。当时他刚从英国回来不久,在做讲师;他所授的课最重要的一门为“体质人类学”,这是有名的一种铁门槛;上课的学生必须要做若干实验工作;学生不但要学会认识人的骨骼,无论它破碎到什么程度;考试的时候,他往往就拿几块破骨头给学生认,认对了就给满分,认错了就给零分。他的功课虽严,但他的年纪轻,所以跟学生很合得来。他常常请学生到家里去喝茶吃饭。有一年暑假,他问我是不是有计划到别处去,我说:“不打算到别处去,我想留在剑桥多读点书。”他问我是否想赚些外快,我说:“花时间不多的话,我愿意试试看。”他说:“这里有五百个埃及人头骨,还没有打开箱子,如果你愿意的话,每天下午到这儿来,帮我把箱子打开,把骨头洗净。我按钟点给你钱;另外还有一个人同你一起做,你别害怕。”如此我消磨了大半个暑假。不过在处理这套人头骨的工作经验中,我也学到了不少方法。

那时人类学系的研究生少,正式教课的老师也只有三位,此外有好些做田野工作的老师,有时也回来教书,我们也可以听讲。神学院有位埃及学的权威瑞斯纳(Reisner)教授,开了一门课,讲“埃及考古”,但是这位先生却有点儿江湖,在课堂上他的政治兴趣非常浓厚,常讲到政治问题,很少讲考古上的问题;所以听了几次,我就不再去了。我所选的课,在本系上课的不过半数,此外都是些自由选择的课。我那啃青草的习惯,并不因为到哈佛来而有所改变,所以在选课的时候,也还带点这种意味,除了与人类学有关的课,如希腊考古学、埃及学等课程外,我还选过几门哲学的课,也学过梵文,并且我仍不能忘情于我的心理学。

我对于心理学的兴趣,因为英国的威廉·麦独孤(William McDougall)先生到了哈佛,而又重新鼓舞了起来。我听过他的讲习班,并且跟他作过一年的实验。麦独孤先生对我发生了很大的兴趣。有一次,他劝我在他手下作博士论文。那时我已在哈佛大学过完了第二年,我在人类学方面的工作也进行了很多,不想回到心理学,因为我的时间不够用了,不过当时我跟他进行的心理学实验,却鼓起了很大的兴趣,因为实验方法是我创造的。题目是“上代的习染是否可遗传到下代去”?方法是:在一个镔铁作成的长方形池子里,建造一个迷室,迷室里面放水,两端各设一跳板;用白老鼠作实验的动物,把它从迷室的一端放进水去。这老鼠必需要学会游水,也要学会认识迷室。这学习的过程:如时间的长短、错误的次数等,都要记录下来。差不多大部分的白老鼠都学得会,如果有学不会的老鼠,就要把它拿出来,不让它学。白老鼠每三个月就可成熟,交配而产生另一代。当时的计划,是把这同样的实验施于每一代的新老鼠,看看上代的学习,与下代的学习是否有些关系。这个实验进行了差不多有一年的时间,我把全部记录交给麦独孤先生;以后我没再问起这件事情。隔了很多年以后,有个学心理学的朋友向我说,在一次国际会议上,麦独孤先生曾经根据这批材料,讨论过这个问题。他自己后来并没在哈佛待下去,他接受了另外一所新成立大学的聘请,到那里终老了。我对于心理学的兴趣,可以说由此也告了一个段落。

我对考古学发生了兴趣,是由研究院的教务长柴士(Chase)先生所鼓起的。那时彼包得博物馆也教了不少考古学的课程;欧洲的考古部分,是虎藤先生开的课,所讲的大部分是史前考古学,讲到希腊、罗马的时候就短短地结束了。柴士教务长的希腊考古学是一个半年的课程,对我确有很多启发作用;不过这一点,在当时我并没感觉到。哈佛大学的佛格博物馆(Fogg Museum),专门陈列历史期间的艺术品。然而关于希腊、罗马部分的收集品并不多。要看这两类的实物就要到波士顿市立博物馆去。柴士先生的教法以看图片为主,哈佛大学收集的,有关于希腊遗迹与遗物的资料,尤其是建筑与雕刻方面的照相与图画,数量相当可观。我对于古希腊建筑与雕刻的历史得了一点清楚的认识,完全是因为上了这门课的关系。对于伊琴海文化的宝藏,如果没有这课,可以说连点入门的知识都没有。

不过真正说起来,我在哈佛大学住了三年,最珍贵的收获,并不完全在于这些零碎的知识上。这些知识固然不是年年都可以听到的,却是得到以后,并不是每一件都能在我的精神生活中找到适当的安排;也许有一大部分可以在别的机会里很容易也就找到了!我个人最感珍贵,而且值得回忆的,是那做学问的境界;我在哈佛大学第一次领略到这一境界的有好几点:第一,我切实地感觉学问内容本身所谈的,并不是离日常生活很远的事件:凡是我们感官所能接触到的,都是知识的来源;无论它是粪土,还是珍珠,在学问上是没有先天的分别。第二,我所感觉到的,是做学术工作中,所谓方法论者,诚然是很要紧的项目,但是这种方法也只是一种常识的推广,绝不是与我们常识相矛盾的。它在各种学术上并无基本的差异,只有运用的不同。但我所最感深切及有兴味的一点是:只有用人类学的方法去研究中国文化的发展,及若干历史的现象,方能得到(就中国学术发展的现阶段论)有意义的结果。

我在哈佛大学读了一年以后的经验,比在克拉克那两年的感觉稍为不同一点;在克拉克两年,每学年的年终,都像玩蛇的叫花子把蛇丢掉了一样,不知怎么办才好?哈佛大学的一年,使我了解了人类学的一般情形,同时也发现了我要作的论文题目。我的兴趣渐渐有了一点寄托。那年暑假,我的同学张欣海先生离开了剑桥,我必须另外找房子,并且找伴;碰巧又有位老同学,学物理的叶企孙先生愿意跟我同住。因此我就搬了家,住在神学院一位老教授太太家里的三层楼上。这儿离校总区较远,我们必须坐电车来往,不过我们每天早晨起来,一到学校就是一天,直到晚上睡觉的时候才回去。房东教授太太寡居,因为她到过中国,所以愿意帮助中国学生,把她的楼上房间腾出来,让我们住。她的生活是很优裕的,有一辆汽车,两个佣人。我在这个房子里一直住了两年,到回国时才离开。但是叶先生只住了一年;第二年跟我同住的是李熙谋先生。这两年大部分的时间,我都把它花在收集论文材料与写论文上面。这篇论文后来由哈佛大学印刷所印成书,叫《中国民族的形成》。但是当我写它的时候,这个书名字却没在我心中出现过,因为我写这论文的过程,实在是具有一些实验性质,我想利用我新学的人类体质测量方法,测量在剑桥与波士顿一带的中国同学,以及中国华侨们;可能的话,也收集点别处的资料。在当时这种与中国部分有关的人体测量材料,是很少见的。彼包得博物馆有一个很好的图书馆,馆中有一种分类卡片,把散见于科学杂志,与人类学有关的材料,都分类登记了出来;所以在找参考资料的时候,我只花了很短的时间,便把到那时候为止,所有世界上发表的测量中国人体质的材料都查了出来。根据这批资料,再加上我自己测量所得的材料,我就写成了一篇讨论中国人体质的论文。在那时候看来,这似乎是一件创作,不过现在衡量起来,也不值得一提了。因为当时我一共也不过量了一百一十一个人;用那一百一十一个人的测量,讨论号称四万万中国人的体质,显然是大题小作了。但是当我写完了这一章论文以后,我的指导老师,以及虎藤先生都很夸奖我,说:“你作得很好,这是一个新的贡献。”在他们说来,这是极诚意的;因为这批材料是新的;同时他们也有点想鼓励一个中国人去做这类事的意思。不过我的博士论文总不能单靠这篇短文交卷呀!以后我怎么办呢?就是我的指导老师也想不出很好的主意来。当时在我心里却有一个想头,然而因为我有点儿胆怯,我怕他们笑话我,所以我不敢明说。我想的是利用民族学的一个观点,也就是中国历史上所指的中国与夷狄的说法,把中国的历史材料作一种分析。传统上所谓的中国与夷狄的分别,可以说完全是以文化为标准的;按着中国旧话说:够到某一种文化水准,即学到中国“礼义”的人,就是中国人;要是一个中国人放弃了“礼义”,他也就是夷狄了!在我那时所读过的民族学文献中,如萨莫纳(sumner)一派,也认为有类似的意识存在别的民族中,萨莫纳叫这种意识作“我们这一群We-group与你们那一群You-group”的意识。如何用这个观念分析中国的历史材料?这是我最初向自己问的问题。那时候的哈佛大学,对中国的学问是没有地方问津的,不但没有哈佛燕京社远东系,连其他各系如政治、哲学系也很少讲到中国或远东的。但是在威顿纳图书馆的地窨子里,却藏着一批中国书。有一次,我忽然想到大图书馆内大概有中国各省的地方志书;而每一部志书都有关于城墙建筑的记录。我心中一动,我想“城墙”算不算有礼义的中国文化的表现呢?这自然是有现代人类学眼光的人问的问题。我向自己问了好些遍,觉得颇有道理。于是我就去查,看那儿究竟有多少志书可用?结果我失败了,因为哈佛大学所藏的这些志书极不完备。但不久我却发现了一部外交部印的《图书集成》,这部中国百科全书有一段转载了全国各地的城墙(包括废弃的在内)建筑的记录。我好像发现了一个金矿似的!我感到我有题目可作了。于是我费了两个月以上的功夫,逐条查去,把各省、各县及各乡的城墙的时代都查了出来。查完了这批资料以后,问题跟着来了。我如何把这批材料处理得使人懂得我的意思?第一,我要说明在中国境内建筑的城墙,是代表“我们”中国这一群,即英文we-group的城墙;第二,这些城墙在中国境内的发展,代表这个文化的发展。经过相当时间的考虑,我把城墙的建筑时代分成若干期,再注明每一期在某一区域内,有多少新建的城,有多少废弃的城。这里面包括好些细工作;如分区的界限、地理名词的演变、所在地的确定、地方志书的错误,以及时代的考订等,都可以分条作许多小文章。但是我的目的是在于说明一个总的趋势,所以解决的方法也只有从大处着想了。这批材料就构成了我论文的第二章,英文名字叫“Evolution of the We-Group”(《我群的演变》)。

当我写完第二章,送给狄克生教授看了以后,他很加赞誉。他认为我在分析材料上所用的方法及所得的结果,都没有什么可批评的地方;他差不多完全接受了我的说法。但是我的这篇论文还是不能交卷啊!这自然只是我自己的想法;把“我群”说了,对于“你群”怎样交待呢?中国书籍里所见的材料虽多,可是大半都不能用,因为这些材料所用的名词向来就不统一;同时它们在地理上的分布,及出现的时代大多数也都有问题。所以我想了很久,只得先从几部传教士的著录入手,因为至少他们在这几方面都要清楚些。从现在少数民族在中国的分布,向过去推寻他们的沿革,使我第一次感觉到好些历史上的问题,是可以用现代的社会问题去互相印证。不过在我的论文里边,我只在讨论“你群”时用了这个方法;实际的目的仍只在于设法把你群的演变,与我群的演变连贯起来。在这全部论文完成以前,我注意到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最突出的现象,就是中国民族的移动问题;我想继续作下去。我的这个兴趣,当然是由作这篇论文而开始的。小时候我熟读过江统的《徙戎论》,但是只把它当作一篇古文读了过去;没想到在哈佛大学作博士论文的时候,这篇《徙戎论》却供给了我若干有关中国民族移动的重要资料。由于城墙建筑及人口增减的各种研究,所得到的几点结论,最扼要的推论为:汉族在历史时代两次南迁,构成了中国汉以后的民族与文化演变两件最可注意的事实:第一次是永嘉时代的大移动,第二次是靖康时代的大移动。由此我想到中国民族之形成及移动,不但是中国历史上最现实的两件事,而且是一直到现在还在活跃表现中的事实。我的论文虽说是终究结束了,但是我从此得了一种比较持久的研究兴趣。这兴趣的养成,除了从作论文的经验中,得到的若干丰富的光与热以外;大半还是靠着在哈佛大学三年,与人及环境的接触,无形中的若干启发而培养出来的。说到这里,我应该把我的生活方面稍为描写一下,作为这个说法的基础。

我在哈佛大学三年,身体的健康可以说有一个完整的记录。照大学的规定,每个学生每年要向学校缴五块钱的医药费,假如有任何病痛或必须住院疗治的严重疾病,都可以到学校的医院免费治疗,并可住院两个礼拜,连膳费都不要。我跟别的学生一样,每年照章缴费五元。但是住了三年却一次也没到过医院,我那位最要好的印度同学差不多每年都要在医院里至少住上两个礼拜;所以我常同他说笑话,说:“我每年得替你出医药费。”现在回想起来,在剑桥三年,跟我同时的朋友,差不多人人都生过病,我却没生过一次病;我觉得很奇怪,也许是当时的生活比较简单而有规律的缘故吧!每天除了正常三餐外,我是不吃零食的。不过我的抽烟习惯却是在那时开始。这件事说起来,也是值得作一个广告心理学的记录。民国七年,我们这群学生从中国坐船到美国,抵达旧金山的那一天,我看到一幅很大的广告牌,上面画着一巨幅和蔼可亲的白胡老头儿像,满脸为雪茄烟的烟雾笼罩着;手里拿着一根燃着的大雪茄烟,旁边有一个字“Blakestone?”字后有一个问号。Blakestone就是这烟的商标;旁边另有一个字“Sure!”是这老头儿嘴里吐出来的字。这幅广告图案一直印在我心中好些年,到了在美国第四年的时候发生了作用。1922年的夏天,我在写论文;每天晚上我都要到饭馆里吃一顿;出来付账的地方,账桌上总放有出售的香烟和雪茄。其中有一盒烟的商标正是“Blakestone!”有一天我注意了它,心中动了一下,就跟那幅存在我心中的画像接了线;我何妨试试这雪茄烟呢?于是我花了一毛钱买了一支,最初一支烟我抽了三天,以后渐渐习惯了,每天可以抽上一支,而且很快就学会了抽烟斗。在当时大学生抽烟斗是很时髦的事,好像抽起烟来,我做大学生的资格就格外地充实了。思想似乎比以前来得快些,写文章也更来得起劲些。我写那部论文,开始的时候还不会抽烟,但是我却在很会抽烟斗的大学生派头下完成了它。

我对运动,虽然没有什么特长,不过当学生的时候,有一个好处,就是天天有不少的时候走路。我觉得走路是最好的运动了。1922年的暑假,学校里的中国同学,及我熟识的外国朋友,差不多都离开了剑桥,我一个人留在那儿写论文。每天下午我总要到附近的查尔斯河上,划一个钟头的船。这不是一种普通的船,而是一种特别为比赛用制造的又窄又长的船,需要相当的技术才能操纵它;不过划会了,便可在短时间内很轻快地划得很远。当时划船的人很多,有一次竟出一件事:我正向回划,在拐弯的地方,一个新来的学生不知道规矩,划错了路,跟我的船相撞,结果把他的船触破了一块。我们两个,一同回到船坞,向管船人报告出事的经过。船主听了,就指着那个新来的学生,并向我说:“错误在他,但是他刚来,不知道规矩,你们两个各负责赔偿一半好了。”我没有错,却要我赔,心中自然感到不高兴,于是就跟他吵:“既然我没有错,为何要我也赔偿一半?”船主还是帮那个新来学生的忙,总说:“他是个新来的么!”这场官司一直打到学校当局,我觉得他们不该欺侮一个外国学生。结果,这场官司终究让我打赢了。但是自此以后,我再也不去划船了。由于这件事的发生,我不免有所感触。在剑桥一带及哈佛大学里,表面上他们始终保有最高学府的尊严,并维护着法律与法理。但是在执行一些小事情的时候,仍旧带有一些歧视外国人的偏见,不过被歧视的人如能据理申辩,他们还是尊重法律的。我很注意这类小事情,所以我觉得跟美国人打交道,只要我的理由站得住,我必会直接跟他们争辩到底;假如我的理由不充分,顶好就接受法律的裁判。

到美国来的外国人及美国人自己,一向都认为剑桥这个地方是美国文化的中心,就是现在这地方的人们自己也还有这个感觉,总以为除了学术以外,在宗教、政治与道义上,他们也是全国的领袖。美国独立以来的历史,证明了这一说法,哈佛大学的确是产生这些领袖的最高学府。所以除了他们的学术标准远在其他大学水准线上以外,就是在法律与道德的观念方面,他们也是自命不凡的。然而他们的宗教与道德标准,说来说去还是不能超过英国带来的那一套传统,也许还挟带一点儿大陆的气息;只是这大陆的气息并不浓厚。美国东北几州统名为新英格兰。当时我还不曾到过英国,所以无法把新英格兰与旧英国作任何比较。在哈佛大学里所传播的宗教、文学、艺术及科学,很显然地都受了英国传统的影响,这传统里的精华也因为移植到美国来而更发展。不过总说起来,在我当学生的时候,哈佛大学里的英国传统已经改变了许多,所教的课程也随潮流变更了许多。譬如拉丁文已不是每一个大学生所必修的课程,神学也渐渐衰微,这都是很显然的事实。在自由与民主思想的发展上也发生好多挫折,这个挫折可以说都是由种族问题所带来的。在哈佛大学当一个外国学生,固然很少直接接触到这些大问题,而且种族问题在表面上也没有什么严重的实际问题发生;不过在学校里,偶尔也发生若干令人关怀的事件。例如哈佛大学一年级学生宿舍里,黑人是不是可以住进去?这就是一个大问题。一般说来,我们中国学生在大学里所受的待遇,要看各个人自己的行为而有差别,因为每个人的行动,往往因志趣不同而有别:每个人除了读书以外,还有各种不同的活动,各种活动所接触的方面又各不相同。中国人以及许多东方人,在美国做学生,或者长期的居住,若是与美国人接触的话,是很快地就可以发现他们不能超越一种范围。这一点可以很容易地在戏院里和一般娱乐场中看出来;若是到美国南部去旅行,这种范围则更为清楚。这类事情是每一个亚洲来的外国学生都会感觉到的,不过各人的敏感程度不一样,有的人感觉很快很尖锐很深,有的人是可以马马虎虎过去的。感觉深的人,这类事情便会影响到他的人生观,马马虎虎的人则可以在另外一个世界里过日子。学人类学的人对种族问题是有一个比较多一点及深一点的了解,并且所了解的方面不限于现实的一方面,又要涉及很远的过去及未来。我个人对整个中国的问题所持的见解是这样的。从现实的一面说,世界上都承认中国这一现象,她的将来是好?是坏?人人都关心;只是我们中国人自己关心得更亲切一点儿,因为我们要想知道她的将来命运,于是就设法从了解她的过去入手,所以这一点也是使我决心从事这一研究的理由。

我与外国同学的接触,除了切磋功课的朋友外,完全在社交上得到的朋友是不多的。有几次一些犹太学生想跟我谈谈,结果我们也很谈得来;犹太学生的聪明是有名的,他们学语言、音乐,以至于人类学,比别的美国学生都来得快些。当时出名的美国学者很多是犹太人。一般人对犹太人的印象,都认为他们喜欢占别人的小便宜;但是我的经验并不完全证实这一点,无论是在我学生时代接触的犹太同学,或者是后来认识的犹太朋友,我觉得他们都没有这类的习惯,大概这一类的事情,也总是物以类聚吧!我在哈佛大学的中国朋友中,确包括不少当代名人,但始终没离开学术岗位的却也没有多少。最使我怀念不忘的,是去世最早的一位姓杨的朋友。他是湖南人,他在哈佛读了十年,回国后在长沙服务;因为带着病,在圣诞节的时候,为别人服务,自己却丧了生。他是一位对现代医学最有研究兴趣的人。此外比我辈分高的人当然很多,这些不必由我在这儿开单子了。

我所接触的美国教授,除了本系的几位老师,及心理学系的麦独孤教授以外,有一位教法国文学的白璧德(Babbitt)教授,在我心中留下了若干不可忘的印象。我没有上过他的课,也不曾在社交场中和他接触过;只是因为中国同学的介绍,在图书馆跟他见过几次面。他是以研究法国文学,尤其是“卢梭学说”出名的;当时几位学文学的中国学生,如梅光迪、张欣海、楼光来,以及吴宓诸位先生,都在他的门下。他跟别的教授一样,每天总背着一绿绒书包的书,从家里到图书馆,由图书馆上课堂。他很注意孔子的学说,尤其是孔子所讲的“克己复礼为仁”这段话。他研究卢梭学说很彻底,所以也反对卢梭学说最厉害。他反对浪漫主义,他认为浪漫主义是为害人群的一种运动,这自然是为当时的艺术家及好些文学家所不喜欢的。有一次我在威顿纳图书馆楼梯上碰见了他,那时他已认识我,并且听说我在学人类学,他很是奇怪,他向我说:“你们中国人为什么要学这类东西?”当时我不大了解他的问题意义,没直接答复他,只扯到别的事说了几句话就离开了他。以后我从别的同学口中,听到他认为人类学这门学问也是浪漫主义的发展,所以他不赞成。不过我抱歉,我始终没能跟他畅谈过一次。他虽反对卢梭学说,他所教的几位中国学生,也都很知道他的态度;不过事实的发展,据我所知道的,一个最佩服他的中国学生,后来的生活却是很浪漫的。但是白璧德教授,在我心中却留下了一个深切的痕迹。

本文来源:《李济学术随笔》,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