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东西方幸福观

罗素:英国哲学家、数学家、逻辑学家

摘要:对于中国人和我们的主要区别,倘若我欲一言以蔽之,就应该说,他们的旨趣是逸乐,而我们的旨趣是权柄。我们垂青凌驾他人之上的权势,亦垂青凌驾自然之上的力量。中国人过于淡泊,过于温厚,不适合如此的追逐。

诸位都知道韦尔斯的《时间机器》,机器的主人能在时间的长河里旅行,或倒退,或前进,亲睹昔日和未来。但是,人们并非永远能认识到,今天,旅游世界就可获得韦尔斯仪器的大量优点。去纽约和芝加哥的欧洲人,看到的是未来,如果欧洲幸免了经济灾难,这种未来就很可能降临。另一方面,他去亚洲,便看见了昔日。听说在印度能看见中世纪,在中国能看见18世纪。倘若乔治·华盛顿死而复活,他创建的国家就将使他迷惑而震惊。在英国,陌生的感觉就少一些,在法国就更少了;不过,真正的故乡感只有在中国才能找到。那里,他在幽灵般的游荡中,会第一次找到那些仍然信奉“生命、自由、追寻幸福”的人们,他们就像“独立战争”时期的美国人一样信奉这些思想。我深信,他很快就会当上这个共和国的总统。

西方文明包括南北美洲,不算俄国的欧洲,以及大不列颠自治王国。美国便是这种文明的先驱;所有东西方的差异在美国都有最显著的标志,并得到了最深刻的发展。我们习惯于视进步为当然;毫不迟疑地宣称,19世纪的一切变化都日臻完美,更圆满的完美变化亦会无限地接踵而至。在欧洲大陆,战争及其恶果动摇了这一信念,人们开始回顾1914年以前的时代,视之为黄金时代,似乎是百年不遇的。在英格兰,乐观主义受到的打击就小得多,在美国就更小了。对于我们那些视进步为当然的人,游历中国这样的国家,大有意趣,中国还徘徊在我们一个半世纪前的时代,让我们扪心自问,比较而言,我们经历的种种变化,是否带来了真正的发展。

众所周知,中国文明的渊源,是公元前500年盛行的孔子教诲。他就像希腊和罗马人一样,并不相信人类社会自然是进步的;相反,他深信,远古时代的统治者都极贤明,人们过着幸福的生活,那是堕落的今日可望而不可及的。当然,这只是幻想。但实际结果是,像其他先贤一样,孔子的旨趣是建立一个稳定的社会,保持一定的优裕水平,并不是马不停蹄地追逐功名。在这一点,他比古往今来的任何贤哲都杰出。从古至今,中国的文明就打下了他人格的烙印。孔子时代,中国的疆域只是当今中国的一部分,分割成许多相互争战的王国。此后300年间,他们在现在严格意义上的中国疆域里定居下来,创建了一个统一的帝国,直到最后50年,其土地和人口都超过任何其他帝国。尽管历经蛮族的入侵、历经蒙古族和满族统治的朝代,偶尔历经或长或短的混乱和内战时期,孔子的思想体系还是幸存下来,创造了艺术、文学和一种文明的生活方式。只在今日,接触了西方和西化的日本,这个体系才开始崩溃。

一个生命力如此强大的体系,一定不乏长处,理应受到我们的尊重和关心。那不是宗教,它同超自然的信仰或神秘的信仰毫不相干。那是一个纯粹的伦理体系,它的伦理不同于基督教,并非高不可攀。实质上,孔子的学说极像18世纪老式的“绅士”观念。他的一段箴言阐明了这点(引自莱昂内尔・贾尔斯的《孔子论语》):

真正的绅士决不好斗。倘若竞争的精神不可避免,那只在比箭之时。即使在这时,就位之前,他亦彬彬有礼地向对手致意,一旦失败,便退下,饮罚酒。这样,即使比武,他亦不失绅士的风度。

他谆谆教导我们责任、美德之类的事情,作为道德的导师,这是在所难免的,然而,他从不苛求任何违背自然、违背自然情感的事。下面的对话,便是明证:

畲国的公爵对孔子说:我国有一个正直的人。他作证,证明自己的父亲偷了一只羊。——孔子答道,在我国,正直迥异于此。父亲隐瞒儿子的罪过,儿子隐瞒父亲的罪过。此行方为真正直。

孔子在一切事情上都崇尚节制,甚至于美德。他不相信我们应以善报恶。一次,有人问他:“您觉得以善报恶的原则如何?”他答道:“那么,以何报善呢?你们倒应该以公正报不公正,以善报善。”在孔子时代的中国,以善报恶的原则是道家所宣扬的,道家的学说比儒家的学说更接近于基督教。道家的始祖老子(据估计,他的年代比孔子略早)说:“对善,我报以善;对不善,我亦报以善,使之弃恶从善。对忠诚,我报以忠诚;对不忠诚,我亦报以忠诚,使之归于忠诚。即使是恶人,抛弃他,又怎能为善呢?以仁慈回报伤害吧。”老子的一些箴言与“山上的布道”极相似。例如,他说谦卑的人将受到备致的关怀。屈身的人将昂首挺胸。虚怀若谷的人将充实内心。疲惫不堪的人将获得新生。贫穷的人将获得成功。富足的人将误入歧途。

人们公认的民族圣人是孔子,而非老子,这便是中国的特征。道教流传下来了,但主要作为魔法在无知的人们中流传。在统治帝国的实用主义者看来,道家的教义只是空幻,而孔子的学说显然是精心的筹划,能避免倾轧。老子宣扬无为的学说,他说:“不闻不问,顺其自然,方是治国之道。终日劳碌,非治国之道。”但是,中国的统治者天生就偏爱孔子的箴言:节制、仁义,礼仪,好像还极崇尚贤明政府所能施行的仁政。中国人从未像现代的一切白种民族那样,同时拥有一个理论上的伦理体系和一个实践中的伦理体系。我不是说,他们永远遵奉他们的理论;我是说,他们试图这样做,人们也期望他们这样做;人所共知,基督教的伦理对于这个邪恶的世界,大多过于完美了。

其实,我们有两种并存的道德:其一是我们宣扬却不施行的道德;其二是我们施行却极少宣扬的道德。除了摩门教,基督教同所有的宗教一样,都发源于亚洲;早期的基督教提倡具有亚洲神秘主义特征的个性和来世思想。由此可知,不抵抗的教义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基督教一旦成为精力充沛的欧洲王公贵族们的主要宗教时,就有必要宣称,有些经文不可按字面意思理解,而另一些,如“将恺撒的财产归还给恺撒”,则被广泛接受。在我们的时代,竞争的产业主义盛行,丝毫的不抵抗便会遭到蔑视,人们身负厚望,应正视困难而面不改色。实际上,我们那行之有效的道德便是以奋争获取物质的成功;这适用于国家,亦适用于个人。对于我们,其他的一切仿佛都是软弱而愚蠢的。

中国人谢绝了我们理论上的伦理观,亦谢绝了我们实践中的伦理观。他们承认,理论上存在着应该战斗的时刻,而实际中这种时刻极罕见;而我们深信,理论上没有任何应该战斗的时刻,实际中这种时刻却屡见不鲜。中国人有时也战斗,但不是好斗的民族,也不太崇拜战争的胜利或生意的成功。传统上,他们最尊崇学识;其次,是与其紧密相联的温雅和礼仪。在过去的时代,中国行政的职位都按科举考试的结果授予。2000年来,没有世袭的贵族——唯一的例外是孔子的家族,其首长是一个公爵——学识不仅赢得了欧洲封建时代有权势的贵族才享有的那种尊敬,亦贏得了由于学识自身的原因而激起的人们的仰慕之情。古代的学识很狭隘,只是不加鉴别地阅读中国的经典作品,以及著名的注释家的作品。在西方的影响下,他们逐渐认识到,地理、经济、地质、化学等等比以道德解释昔日更具实际的用途。年轻的中国——即,受过欧式教育的学生们——认识到了现代的需求,对古老的传统尊崇不足。

然而,纵然是最现代派的人,也保持着节制、文雅和谦和的传统美德,只有少数例外。这些美德能否在西方和日本的教诲下再幸存几十年,或许值得怀疑。

对于中国人和我们的主要区别,倘若我欲一言以蔽之,就应该说,他们的旨趣是逸乐,而我们的旨趣是权柄。我们垂青凌驾他人之上的权势,亦垂青凌驾自然之上的力量。我们借前者创建了强大的国家,借后者创建了科学。中国人过于淡泊,过于温厚,不适合如此的追逐。然而,说他们懒散,只在一定意义上属实。他们并不如俄国人一般懒散,就是说,为了生活,他们会辛勤操劳。雇主发现他们极其勤劳。但是,他们不会像美国人和欧洲人那样工作只是因为不工作会使他们厌烦,他们也不爱好劳碌。一日足以维持生计,他们就以此为生,不再为了改善生活而操劳。他们有无限的闲情雅致——光顾戏院、茶座闲聊,欣赏中国的古代艺术或漫步景色宜人之地。按我们的思维方式,这样的生活方式过于温和了;我们更敬佩一个每天都去办公室的人,纵然他在办公室里的一切行为都贻害无穷。

在东方生活或许会使一个白种人腐化,但是,我必须承认,自我认识中国以来,我便将懒散视为芸芸众生所能企及的最佳禀赋。我们终日劳碌,确有所获,但是试问,比较而言,我们的所获有无真正的价值?我们的制造业技艺超群,部分用于制造船舶、汽车、电话,以及其他在高度紧张的工作中享受奢侈生活的东西;另一部分用于制造枪支、毒气,以及用于大规模互相残杀的飞机。我们拥有一流的管理体系和税务体系,部分用于教育、环卫和诸如此类的有益项目,其余的则投入了战争。在当今的英国,国民收入多消耗于过去和未来的战争,剩余的部分才用于有益的设施。欧洲大陆的大部分国家,境况更糟。我们拥有的警察制度,其效率是前所未有的,部分用于侦破和防止犯罪,部分用于囚禁任何一位有建设性政见的人。在中国,直到现在,他们也没有这类东西。太落后的工业造不了汽车和炸弹;落后的国家无法教育国民或残杀他国的国民;无能的警察抓不了土匪或布尔什维克。结果便是,中国同其他白种民族的国家相比,一切人都享有自由,且有一种普天同享的幸福,因为除了少数人,大家共享着贫困,这真令人惊奇。

一般中国人的视野同一般西方人相比,有两种惊人的差异:其一,中国人不尊崇活动,除非它有益于有益的目的;其二,他们不认为道德就是遏制本能的冲动、干涉他人的冲动。前者我们已经论及,后者也许同样重要。著名汉学家盖尔斯教授在结束他在吉福特的演说“儒教及其对手”时宣称,基督教在中国传播,其成功的主要障碍就是原罪的教义。正统基督教的传统教义—一在远东,仍被基督教大多数传教士宣讲——宣称,我们都生而有罪,我们罪大恶极,该受永远的惩罚。倘若这种教义只适用于白种民族,中国人就极易接受,可一旦得知自己的父母和祖辈在地狱的烈火中饱受煎熬,他们就暴跳如雷。孔子谆谆教诲,人之初,性本善,倘若从恶,亦是受邪恶榜样和腐朽方式的耳濡目染。这有别于传统的西方正教,对中国人的视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我们当中,公认的道德典范,是那些摒绝平常享乐的人,是那些干预他人享乐以求自足的人。我们的美德概念,有一种爱管闲事的因素:一个人若不让许多人觉得他是讨厌鬼,我们就认为,他绝不能成为极善的人。这种思想就源于我们的原罪意识。它诱使我们干预自由,诱使我们道貌岸然,因为传统的标准对于多数人是难以企及的。中国的情形即非如此。道德的戒律是积极的,而非消极的。它期望人们尊老爱幼,乐善好施,彬彬有礼。这不是难以实现的敬意,多数人实际上都能实现,结果或许优于我们那崇高的标准,那是多数人都不能抵及的。

没有原罪的意识,另一结果便是,他们比西方人更乐于让分歧服从理由和理性。在我们当中,歧意迅速成为“原则”问题:一方总以他方为邪恶,任何让步便意味着参与罪恶。这就使争端更加激烈,实际上,这暗藏着随时准备动用武力的威肋。在中国,军人虽准备着动用武力,但无人警醒相待,他们自己的士兵亦然。他们打仗几乎不流血,他们在激烈冲突中造成的损失,比起西方的经历,真是微乎其微。绝大多数民众,包括民政机构各行其是,仿佛这些将军和士兵根本不存在。日常生活中,争执常由友善的第三者调解、平息。和解是公认的原则,因为挽救双方的脸面是必要的。在某些形式上,不失脸面虽使外国人感到好笑,却是一种极有价值的民族风格,使得中国人的社会政治生活远不如我们残酷。

中国人的体系里,只有唯一的一个缺陷,那就是,它不能使中国抵御更好战的民族。如果全世界都像中国,全世界就会幸福;然而,只要其他国家尚武好战、精力旺盛,不再遗世独立的中国,若想保持民族的独立,就不得不在某种程度上因袭我们的罪恶。但是我们可别恭维自己说,这种模仿将成为进步。

(章汉孙 译)

本文来源:《罗素思想小品》,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