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

题记:陈独秀的这篇文章被认为是新文化运动的纲领性文献。文章通过陈述国人受西方文明影响的过程,提出以政治与伦理的觉悟为中心的改革思想,指出真正根本的觉悟应当是国民思想的觉悟。文章对于中国社会的剖析以及提出的奋斗方向,在当时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人之生也必有死,固非为死而生,亦未可漠然断之曰为生而生。人之动作必有其的,其生也亦然。洞明此的,斯真吾人最后之觉悟也。世界一切哲学、宗教皆缘欲达此觉悟而起。兹之所论,非其伦也。兹所谓最后之觉悟者,吾人生聚于世界之一隅,历数千年,至于今日,国力文明,果居何等?易词言之,即盱衡内外之大势,吾国吾民,果居何等地位,应取何等动作也。故于发论之先,申立言之旨,为读者珍重告焉。

  吾华国于亚洲之东,为世界古国之一,开化日久,环吾境者皆小蛮夷,闭户自大之局成,而一切学术政教悉自为风气,不知其他。魏、晋以还,象教流入,朝野士夫,略开异见。然印土自己不振,且其说为出世之宗,故未能使华民根本丕变,资生事之所需也。其足使吾人生活状态变迁而日趋觉悟之途者,其欧化之输入乎?

  欧洲输入之文化,与吾华固有之文化,其根本性质极端相反。数百年来,吾国扰攘不安之象,其由此两种文化相触接、相冲突者,盖十居八九。凡经一次冲突,国民即受一次觉悟。惟吾人惰性过强,旋觉旋迷,甚至愈觉愈迷,昏聩糊涂,至于今日,综计过境,略分七期:

  第一期在有明之中叶。西教西器初入中国,知之者,乃极少数之人,亦复惊为“河汉”;信之者,为徐光启一人而已。

  第二期在清之初世。火器历法,见纳于清帝,朝野旧儒,群起非之。是为中国新旧相争之始。

  第三期在清之中世。鸦片战争以还,西洋武力,震惊中土,情见势绌,互市局成,曾、李当国,相继提倡西洋制械练兵之术,于是洋务西学之名词发现于朝野。当时所争者,在朝则为铁路、非铁路问题,在野则为地圆运动、地非圆不动问题。今之童稚皆可解决者,而当时之顽固士大夫奋笔鼓舌,哓哓不已,咸以息邪说、正人心之圣贤自命。其睡眠无知之状态,当世必觉其可恶,后世只觉其可怜耳!

  第四期在清之末季。甲午之役,军破国削,举国上中社会,大梦初觉,稍有知识者,多承认富强之策虽圣人所不废。康、梁诸人,乘时进以变法之说,耸动国人,守旧党尼之,遂有戊戌之变。沉梦复酣,暗云满布,守旧之见,趋于极端,遂积成庚子之役。虽国儿不国,而旧势力顿失凭依,新思想渐拓领土,遂由行政制度问题一折而入政治根本问题。

  第五期在民国初元。甲午以还,新旧之所争论,康、梁之所提倡,皆不越行政制度良否问题之范围,而于政治根本问题去之尚远。当世所说为新奇者,其实至为肤浅;顽固党当国,并此肤浅者而亦抑之,遂激动一部分优秀国民渐生政治根本问题之觉悟,进而为民主共和、君主立宪之讨论。辛亥之役,共和告成,昔日仇视新政之君臣,欲求高坐庙堂从容变法而不可得矣。

  第六期则今兹之战役也。三年以来,吾人于共和国体之下,备受专制政治之痛苦。自经此次之实验,国中贤者,宝爱共和之心,因以勃发;厌弃专制之心,因以明确。

  吾人拜赐于执政,可谓没齿不忘者矣。然自今以往,共和国体果能巩固无虞乎?立宪政治果能施行无阻乎?以予观之,此等政治根本解决问题,犹待吾人最后之觉悟。此谓之第七期民国宪法实行时代。

  今兹之役,可谓为新旧思潮之大激战。浅见者咸以吾人最后之觉悟期之,而不知尚难实现也。何以言之?今之所谓共和,所谓立宪者,乃少数政党之主张,多数国民不见有若何切身利害之感而有所取舍也。盖多数人之觉悟,少数人可为先导,而不可为代庖。共和立宪之大业,少数人可主张,而未可实现。人类进化恒有轨辙可寻,故予于今兹之战役,固不容怀悲观而取卑劣之消极态度,复不敢怀乐观而谓可踌躇满志也。故吾曰:此等政治根本解决问题,不得不待诸第七期吾人最后之觉悟。此觉悟维何?请为我青年国民珍重陈之。

  一、政治的觉悟

  吾国专制日久,惟官令是从。人民除纳税诉讼外,与政府无交涉;国家何物,政治何事,所不知也。积成今日国家危殆之势,而一般商民,犹以为干预政治,非分内之事;国政变迁,悉委诸政府及党人之手;自身取中立态度,若观对岸之火,不知国家为人民公产,人类为政治动物。斯言也,欧美国民多知之,此其所以莫敢侮之也。是为吾人政治的觉悟之第一步。

  吾人既未能置身政治潮流以外,则开宗明义之第一章,即为决择政体良否问题。古今万国,政体不齐,治乱各别。其拨乱为治者,罔不舍旧谋新,由专制政治,趋于自由政治;由个人政治,趋于国民政治;由官僚政治,趋于自治政治。此所谓立宪制之潮流,此所谓世界系之轨道也。吾国既不克闭关自守,即万无越此轨道逆此潮流之理。进化公例,适者生存,凡不能应四周情况之需求而自处于适宜之境者,当然不免于灭亡。日之与韩,殷鉴不远。吾国欲图世界的生存,必弃数千年相传之官僚的、专制的个人政治,而易以自由的、自治的国民政治也。是为吾人政治的觉悟之第二步。

  所谓立宪政体,所谓国民政治,果能实现与否,纯然以多数国民能否对于政治,自觉其居于主人的主动的地位为唯一根本之条件。自居于主人的主动的地位,则应自进而建设政府,自立法度而自服从之,自定权利而自尊重之。倘立宪政治之主动地位属于政府而不属于人民,不独宪法乃一纸空文,无永久厉行之保障,且宪法上之自由权利,人民将视为不足重轻之物,而不以生命拥护之,则立宪政治之精神已完全丧失矣。是以立宪政治而不出于多数国民之自觉,多数国民之自动,惟日仰望善良政府,贤人政治,其卑屈陋劣,与奴隶之希冀主恩,小民之希冀圣君贤相施行仁政,无以异也。古之人希冀圣君贤相施行仁政,今之人希冀伟人大老建设共和宪政,其卑屈陋劣,亦无以异也。夫伟人大老,亦国民一分子,其欲建设共和宪政,岂吾之所否拒?第以共和宪政,非政府所能赐予,非一党一派人所能主持,更非一二伟人大老所能负之而趋。共和立宪而不出于多数国民之自觉与自动,皆伪共和也,伪立宪也,政治之装饰品也,与欧美各国之共和立宪绝非一物。以其于多数国民之思想人格无变更,与多数国民之利害休戚无切身之观感也。是为吾人政治的觉悟之第三步。

  二、伦理的觉悟

  伦理思想,影响于政治,各国皆然,吾华尤甚。儒者三纲之说,为吾伦理政治之大原,共贯同条,莫可偏废。三纲之根本义,阶级制度是也。所谓名教,所谓礼教,皆以拥护此别尊卑、明贵贱之制度者也。近世西洋之道德政治,乃以自由、平等、独立之说为大原,与阶级制度极端相反。此东西文明之一大分水岭也。

  吾人果欲于政治上采用共和立宪制,复欲于伦理上保守纲常阶级制,以收新旧调和之效,自家冲撞,此绝对不可能之事。盖共和立宪制,以独立、平等、自由为原则,与纲常阶级制为绝对不可相容之物,存其一必废其一。倘于政治否认专制,于家族社会仍保守旧有之特权,则法律上权利平等、经济上独立生产之原则,破坏无余,焉有并行之余地?

  自西洋文明输入吾国,最初促吾人之觉悟者为学术,相形见拙,举国所知矣;其次为政治,年来政象所证明,已有不克守缺抱残之势。继今以往,国人所怀疑莫决者,当为伦理问题。此而不能觉悟,则前之所谓觉悟者,非彻底之觉悟,盖犹在惝恍迷离之境。吾敢断言曰,伦理的觉悟,为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

  (原载一九一六年二月十五日《青年杂志》第一卷第六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