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兰姆:一个单身汉对于已婚男女言行无状之哀诉

查尔斯·兰姆:(英)散文家

摘要:我知道,在世界上一切事物当中(那些能生儿育女的俏佳人也包括在内),只有小孩子才是最可爱的。

我,身为光棍汉,曾经花了不少工夫记录下那些恋爱男女的毛病,为的是看一看他们所说的我由于坚持独身而失去的至高无上的快乐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安慰。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小夫妻反目、吵吵闹闹给我留下了多么深刻的印象,加强了我孑然一身、独来独往的决心;因为这种态度乃是我在很久以前出于实质性的考虑早就采取了的。到结了婚的人家去串门儿,常惹我生气的倒是另一种相反的过错——就是说,他们夫妻之间感情太好。

要说我是为了他们感情太好而生气嘛——这还不能把我的意思说清楚。况且,人家两口感情好,招惹我什么啦?他们既然自愿离开人群,充分享受伉俪之乐,就表明人家把两个人卿卿我我泡在一起看得比全世界都更重要。

我抱怨的是:他们总把这种燕婉私情不加掩饰地摆到表面儿上来,不害臊地在我们单身汉面前炫耀卖弄;你一来到他们中间,马上就会从他们的间接暗示或者公开声明当中得到启发:他们之间的感情,你是没有份儿的。本来嘛,有些事不必明说,谁也不会见怪;挑明了,倒惹人讨厌。假如一个人碰见他认识的一位容貌不美、衣着朴素的姑娘,马上向人家贸贸然声明:因为她既不漂亮,钱也不多,所以没法儿娶她;那么,为了这个人的无礼,该拿脚踢他。不过,既有机会见面,又能提出婚姻之事,却从不觉得有必要一试,这本身也就把意思暗示出来了。不说出来,人家照样明白,明理的姑娘也绝不会为此大闹一场。同样,一对夫妇也没有权利用语言以及跟语言差不多一样清楚的表示向我通知:我不是那位太太的意中人,不是她所选择的配偶。我知道我不是,这就完了;用不着别人对我没完没了的提醒。

夸耀自己在知识上、财产上的优越,已经够叫人生气——不过,这些总还带有一定的缓和条件。向我卖弄的知识,也许能使我增广见闻;阔人家的宅院、图画、园囿、花圃,我至少还能享受一点儿暂时使用之权。但是,人家向我夸耀结婚的幸福,对我可就一点儿好处也没有了——它从头到底纯粹是无报偿、无条件的侮辱。

婚姻,究极说来,乃是一种垄断,而且还是一种容易招人妒忌的垄断。凡是独占了什么特权的人,多半都很滑头,他们尽量不让那些没有他们幸运的邻居们看见他们捞到手的好处,这样也就不至引起人们对于他们的权利发生怀疑。然而,这些垄断了结婚权利的人,却把他们那特权之中最最惹人反感之处偏偏摆到咱们眼前来。

最叫我感到不是滋味儿的,莫过于在一对新婚夫妇脸上所流露出的那种十分得意,完全满足的神气——女方的脸上尤其明显。它向你表示说:她的终身已定,你不要再抱什么希望了。诚然,我不该再抱什么希望,就连幻想也不该有。但是,这种事情,像刚才说的,只要彼此心照就行了,根本不必表示出来。

有的看法虽说事出有因,仍然叫人不能不生气:譬如说,那些结了婚的人认定我们这些未婚者啥也不懂,因此就对我们把架子摆得十足。我们承认:光棍汉不能不和三朋四友往来,没法像结婚成家的人那样安心精研专业之奥秘——然而,他们的傲慢自大并非到此即止。一个单身汉在他们面前,哪怕对于一个很小的题目敢于略抒己见,马上就会被他们笑为根本没有资格,不如免开尊口。最可笑的,我认识一位年轻女士,刚结婚不到半月,只因关于如何用最恰当的方式为伦敦养殖牡蛎这个问题上,我不幸与她意见相左,她竟然狂妄地冷笑一声,像我问道:像我这么一个老光棍儿,怎有资格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冒充内行?

刚才说的还不算什么,等这些人一有了孩子(他们总是要有孩子的),他们摆出的那副神气就更不得了啦。我想了想:小孩子又算什么稀罕物儿?——每一条街上,每一道死胡同里,到处都有小孩子,——而且,人愈是穷,孩子也就愈多,——人只要结了婚,一般来说,总要托上天之福,至少生出来这么一个不值钱的小玩意儿,——这些小孩子长大了,往往不成器,走上邪道,一生遭穷、受辱,甚至说不定上绞架,使得父母的一片痴心化为泡影;——所以,打死我,我也说不出,人生下小孩子,有什么可骄傲的?如果小孩子是小凤凰,一年只生一只,那倒还有可说。可他们又是这么平平常常——

在这种时候,她们在丈夫面前那种居功自傲的样儿,我就不说了。她们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可是,咱们又不是她们的天生臣民,干嘛就应该向她们献出香料、没药、瓣香,向她们顶礼膜拜,以表钦羡之意,——我不明白。

“婴儿之生也,犹如巨人手中之箭,往往脱弦而出。”——我们的祈祷书中对于妇女安产礼拜所指定的一段祷文里如是说,说得太妙了。我还要补充一句:“凡是箭囊里装得满满当当的男子,福气实在不小啊!”不过,他那些利箭千万别向着我们这些手无寸铁的可怜人发射,不要伤害我们,不要把我们射穿。我曾经全面考察,这些利箭都是一箭双头,各有两个分叉,其中总有一个是要伤人的。譬如说,你走进一家儿女成群的宅院,要是你对于那些孩子们不理不睬(也许,那时你正在想着别的什么事情,对于他们那些天真烂漫、亲亲热热的话语没有听见),好了,你就被看成为一个脾气古怪、难以对付的人,一个讨厌孩子的人。要是你觉得孩子们特别逗人喜爱,——要是你为他们那乖巧的模样儿所吸引,正打算认认真真地跟他们在一起闹一闹、玩一玩、好了,大人一定会找一个借口把他们支走,说什么“他们太吵闹、太聒噪人,某某先生不喜欢小孩子。”反正,不管用哪根箭头,这支箭一定把你刺伤。

对于这种小心眼儿,我倒能原谅;要是他们不高兴,我不跟他们那些小家伙在一起玩,也没有什么。可是,非要无缘无故地让我爱他们,——不加区别地爱那么一大家八口、九口、十口人,——爱所有那些好宝宝,因为他们全都是那么可爱,——我可觉得没有道理。

俗谚云:“爱我,就得爱我的狗。”——这,我知道;可真要实行起来,并不是那么好办,特别是当这只狗被人唆使着向你扑过来,为了好玩儿又是逗你、又是咬你的时候。不过,对于一只狗,一件小东西,或者什么非生物,例如一件纪念品,一块表或者一只戒指,一棵树,再不然,和一位出远门的朋友告别的地方,我都能尽量想法儿去爱,因为我既然爱他这个人,也就爱上了凡是能够使我想起他的一切——只要这种东西本身微不足道,容许人的想象赋予它以任何色彩。但是,小孩子都有真正的性格,都有自己的本性——他们,就其自身而言,要么可爱,要么不可爱,而我就根据自己所看出他们或此或彼的特点而决定喜欢他们或是讨厌他们。一个小孩子的脾性非同小可,不能被当成仅仅依存于他人的附属品,并因之决定其为可爱或者可厌——他们靠着本身的资质,像其它男人,女人一样,与我并存世间。啊!你可能要说,那样小小的年纪怎不逗人喜爱,——稚弱娇嫩的童年时代是那样叫人入迷。不错。正因为如此,我才对他们精挑细拣。我知道,在世界上一切事物当中(那些能生儿育女的俏佳人也包括在内),只有小孩子才是最可爱的。但是,某一事物的整个品种愈是可爱,人们也就要求它自身具有特别可爱之处。一朵雏菊跟另一朵雏菊比较起来,可以不分彼此;但是,一朵紫罗兰就得色彩艳丽、香味淡远。——所以,对于妇女儿童,我总是特别苛求。

最糟糕的还不是这个。在她们埋怨人们怠慢了她们之前,起码得允许人家和她们接近吧。所谓接近,自然意味着访问、交往。可是,如果在男主人结婚以前,你跟他早就是好朋友,——如果你不是作为女主人的亲眷跟他们来往,——如果你不是跟在她的衣裾后边儿溜进他们这个家,而是在他还没有考虑向她求婚之前,你们已经是多年知交的好朋友,——那么,你就看吧,——你那立脚点靠不住了,——不等一年十二个月过完,你就会发现你那位老朋友对你的态度渐渐冷了、变了,最后总找茬儿跟你绝交。在我的朋友当中,凡是结过婚而他那坚定友谊还值得我信赖的,几乎全是在他结婚以后才和我交上朋友的。对于这种友谊,她们可以有限度地容忍——但是,倘若男主人竟敢不事先取得她们同意就缔结什么神圣的友好同盟,——哪怕这件事发生在他和她相识之前,——那时候,今天这一对夫妻还没有见过面,——这在她们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天长日久的友谊,往昔可靠的交情,都必需呈报到她们的办公室,经过她们盖章批准,方能生效,犹如新国王登基,一定要收回往日通行的货币,——这些货币本是前朝铸造,那时候,他不但还没有在人间降生,别人连想也不会想到他,——统统打上新的印记,铸上他的权力标志,才得准许在世面流通。你不妨想一想,像我这么一团生了锈的破铁块,再经过这么一回炉,一般来说会遭到什么样的命运。

为了扫掉你的面子,使你慢慢失去她们丈夫的信任,她们使用了很多办法,其中之一就是:不管你说什么,她们总是带着大惊小怪的神气笑你,彷佛说你这个家伙莫名其妙,纵然能说几句趣话,终究不过是个怪物。为了达到这种目的,她们特别把眼睛瞪得大大的,——男主人本来对你一向言听计从,从你的谈吐中看出你不是个庸庸之辈,虽说在见解和态度上有点儿别致,他也不以为怪;可是,经不住太太瞪来瞪去,他也开始起了疑心,不知你到底是不是一个活宝——打光棍儿那些年月来往一阵倒还没啥,现在要带到太太小姐们当中却殊为不妥。——这就叫做“瞪眼法”,是她们最常用的对付我的办法。

还有一种,叫夸张法,或曰反讥法,就是说,她们一旦看出丈夫对你特别好,而且要动摇他由于长期敬重而对你产生的这种感情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那么,好了,不管你说什么话,做什么事,她们总是对你大捧特捧,捧得特别过分;那位好丈夫一听,明白了这完全是为了讨他的好,于是,对于他自己由于太老实而欠下的人情债也就感到厌倦,他的心意冷淡下来,对你的一片热忱降低了再降低,最后变成为不冷不热的友好态度——即“分寸适当的好感,彼此安心的交情”,这恰好投合她的心意,因为这种关系,她可以与丈夫一同维持,用不着勉强。

另外,还有一种办法(为了使自己称心如意,她们使用的办法不知道有多少):她们常常做出天真烂漫、傻乎乎的样子,故意曲解她们丈夫对你有好感的根本原因。譬如说,她丈夫敬佩你品德高尚——这是拧紧你们友好链条的铆钉;为了把它拆断,她就凭空乱说什么你的谈话一点也不生动尖锐,还叫道:“亲爱的,我记得,你不是说你这位朋友,某某先生,是一位大才子吗?”再不然,如果男主人对你有好感,是因为他觉得你说话风趣,因而对你在德行方面的小小瑕疵就马虎一点儿,不去斤斤计较。可是,万一叫她抓住一点毛病,她非大声宣扬不可,说:“这,亲爱的,就是你说的那位品德端正的某某先生吗?”有一位好太太,我曾经斗胆劝她几句,因为像我这样的她丈夫的老朋友,她并没有给予应有的尊敬。可是,她干脆回答我说:结婚以前,她常听某某先生谈起我,曾经怀着极大的渴望一识尊颜,然而一见面却大失所望,因为根据她丈夫的形容,在她印象中我应该是一位风度翩翩、身材高大、好像军官模样的人(她的原话如此),不料我本人的真正面貌却恰好相反。这话说得倒也干脆。如果不是为了客气,我真该反过来问问她:在看待朋友的个人才干上,她跟她丈夫大不相同的这种衡量标准,到底是从什么地方拣来的?因为,她丈夫的身量大小跟我的个子要多么接近就多么接近;他站直了才五英尺五英寸高,我比他还高出半英寸呢;而且,他的神色、相貌,也都跟我一模一样,并没有流露出一点点赳赳武夫的气概。

从以上可知,我莽莽撞撞到他们家去串门儿,受到过一些什么样的屈辱。这类例子不胜枚举,下面我只提一提那些结了婚的女士们常犯的一种失礼之过,即:对待客人好似丈夫,对待丈夫倒像客人。我的意思是说,她们对待我们熟不拘礼,对待丈夫倒恭谨备至。譬如说,不久前一天晚上,在苔丝达西亚家里,已经到了我平常吃晚饭的时间,她还让我再等两三个钟头,因为她焦急地等着某某先生回来,而当他还没有到家的时候,她宁肯让牡蛎放凉,也不肯去尝一尝,以免丈夫未归,此举于礼有亏。这恰好把礼貌的要点弄颠倒了。因为,礼貌之所以发明出来,目的在于当我们感到自己不像另一个人那样受到某位同胞垂青和尊重时,把我们那种不自在的感觉加以转移。这不过是在大事上当仁不让地有所偏爱,只好在区区小节上拼命客气一番,稍稍予以弥补,以免引人嫉恨而已。因此,苔丝达西亚应该不管她丈夫无论怎样催着开晚饭,也要把那牡蛎留下来等我来吃,这才算严格按照礼节办事。至于太太们对丈夫需要遵守的礼貌,在我看来,只要做到风度端庄、举措适度,也就足够,不必殷勤得太过分了。为此,我要对于色拉西亚助长她丈夫暴食暴饮的行为提出抗议。因为,我在她家餐桌上正津津有味地吃着一碟黑樱桃的时候,她突然把那个碟子端到桌子另一头给了她丈夫,却推过来另一碟没什么了不起的醋栗,劝我这个可怜的光棍汉把它吃掉。另外,我无法原谅的肆意侮辱,还有——

算了,对于我所认识的这些结了婚的男男女女,我不必再使用拉丁文代号一一细说了。只请他们在做人的礼貌方面改进一下吧,不然的话,总有一天我要把他们的真名实姓全公布出来,让那些肆无忌惮冒犯我的人知道知道我的厉害。

本文来源:《伊利亚随笔选》,上海译文出版社201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