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连科:作家
摘要:我们对村落意义的删节,并不单单是因为社会发展所致,更重要的,是我们对农民的背叛。
村落在今天似乎已经成为一个符号。人们把村落、村庄、乡村等而视之,笼统解释为农民们聚居的地方。但若仔细辨认,村落、村庄、乡村似乎应该有些什么差别,比如说乡村必然是在偏僻的乡下,而村庄就有可能独立出现在繁闹城市。许多大都市里至今还有村庄的存在,但那村庄里的主人却已不是农民了。然而,这些好像都不重要,人们都不会去刨根问底,重要的是农民聚居的地方和那个地方的人。
你走在山脉上,阳光斜斜地照着,山梁上除了嘎嘎不止的乌鸦就是徐徐晃动的树,这时候口也渴了,而回答你的是荒凉无垠的黄褐褐干裂的田地。恰就在这时你听到了井上辘轳的叽咕声,水淋淋的,明亮而又清丽,心中一震,转身看到一凹山腰上有几间、几十间草房,掩映在树木间,仿佛卧在树荫下疲累的牛——这个时候,你心里叫出了村落二字,开始对村落有了一些真正的了解。
再或,你走在南方稻田的埂上,沉浸在一种诗意里,唐人的诗句、宋人的词句如春风一样掠过你的心头。放眼良田万亩,正为“东风染尽三千顷,白鹭飞来无处停”的夸张感到贴切时,一阵乌云先自来了。于是,你惊了手脚,在田埂上跑得东倒西歪。也就这个当儿,从哪儿划出一条小船,先递你一张荷叶顶在头上,赶着雨水到来之前,把你载到了一丛草房的檐下。这个时刻,你心里哐咚一声,忽然更加明了村落的含义。
实际说,村落的真正意义,并不仅仅就是农民居住的地方这一点。村落应该还有一种精神,一种温馨,一种微微的甘甜。村落是和城市相对应的存在,对于农民,它给予他们居住、生活的必需,而对于都市,它给予温暖和诗意。它既是一种物质存在,又是一种精神存在。我们可以从村落中找到农民、房舍、树木、耕牛和鸡羊,同时也应该找到农民自身生存的艰辛和对外人所付出的温馨。古文人怕是最能体味村落的含义的,无论是李、杜、白还是“八大家”,他们对村落的理解,都浓含了“愁滋味”。可轮到我们,却偏颇得很,不仅没有了对农民的“愁味儿”,连诗境也剩下不多了。单单地写出愁苦来,那不是村落,而是村落中的人,单单地写出温馨来,那也不是村落,那是村落表面的诗境。到了今天,村落剩下的就是一个符号,就是聚居农民的某个地方。所看到和理解的是新楼瓦舍,而农民那千古以来一成不变的生存形式和给别人的温馨、对自己的麻木和忍耐,却被人们从村落中删去了。
连我自己,做小说的时候,对于乡村的描绘,也是不断重复着抄袭别人的说法:“站在山梁上望去,村落、沟壑、林地、河流清晰得如在眼前”,或说“模糊得如它们都沉在雾中”。而实际上,村落真正是个什么,沟壑的意义又是什么,河流在今天到底是什么样儿,我这个自认为是地道的农民的所谓作家,是果真地模糊得如它们都沉在雾中了。
我不敢说别人什么,而我自己,或多或少,总是感到一种内疚的。我们对村落意义的删节,并不单单是因为社会发展所致,更重要的,是我们对农民的背叛。只有在大都市住腻的当儿,我们才会想到村落,而想到的那个村落,除了田园的诗情,对农民的愁情是决然不会有的。这是当今社会中村落的悲哀,而对于村落以外的人,是什么也谈不上的,或幸或悲。
本文来源:《学苑创造》2013年第12期。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