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连山:清明节源流考

  

作者简介:教授

 

摘要:清明节跟着寒食节的发展而发展,成为了节日。明代后期,寒食节开始衰亡。清明节取代寒食成为以扫墓为核心的节日。

 

清明从节气演变为节日,跟寒食节直接相关。

首先,隋代灭火寒食两天之后,于清明节取新火。隋代初年,王劭上表要求效法《周官》四时变火的礼仪。于是,重新复活了改火仪式。隋代杜台卿《玉烛宝典》卷二:“今世常于清明节前二日断火。”清明节前两天灭掉旧火,到清明日改生新火。

唐代统治者来自太原,宫中仍有改火仪式。《辇下岁时记》云:“至清明,尚食内园官小儿于殿前钻火。先得火者进上,赐绢三匹、金碗一口。”皇上得到新火之后,派人用蜡烛传送火种给各位公卿。谢观《清明日恩赐百官新火赋》:“国有禁火,应当清明。万室而寒灰寂灭……桐花始发,赐新火于公卿。”韩濬《清明日赐百僚新火》更加详尽:“玉骑传红烛,天厨赐近臣。火随黄道见,烟绕白榆新。荣耀分他室,恩光共此辰。更调金鼎膳,还暖玉堂人。灼灼千门晓,辉辉万井春。应怜萤聚者,瞻望及东邻。”

这样,清明就成为寒食节结束的日子。南宋《梦粱录》卷二:“寒食第三日,即清明节。”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七也有类似说法。这证实了清明作为节日和寒食节的关系。

其次,隋唐时代出现寒食节墓祭,就是扫墓。

中国自古以来就盛行祖先崇拜,认为死者有魂灵,而且祖先的魂灵能够保护子孙,这是一种信仰。它跟科学与否无关。我们不必为祖先崇拜感到羞耻。五四以来,流行用科学观点干涉信仰,把祖先崇拜批判为迷信,这是不对的。

崇拜祖先,体现在行动上,就要祭祀。而祭祀祖先的方式有两种,一个是庙祭,一个是墓祭。

上古时期有无墓祭,学术界有争论。王充《论衡·四讳》云:“古礼庙祭,今俗墓祀。”于是,后来一些学者认为上古时代只有庙祭,没有墓祭,墓祭是汉代才出现。这种说法太绝对了。《周礼·春官·冢人》云:“凡墓祭,为尸。”证明先秦时代有墓祭。《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初,平王之东迁也,辛有适伊川,见披发而祭于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清代学者赵翼认为既然辛有对“披发而祭于野者”感到诧异,表明三代以上本来无墓祭。杨琳认为,辛有感到诧异的不是“祭于野”的现象,而是“披发”。正如杜预所指出:“被发而祭,有象夷狄。”先秦时代,披发左衽被看作是夷狄的装束,是野蛮人的标志。如果伊川人束发而祭,就不会诧异了。因为当时的确存在墓祭。《孟子·离娄下》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里,那个齐人就是“卒之东郭墦间,之祭者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东郭墦间,就是城东的墓地。

但是,上古时代墓祭的时间跟寒食、清明无关。

隋唐时期民间开始流行寒食“上墓”,就是在寒食节的时候上坟扫墓的习俗。唐初政府是禁止的。根据北宋王溥《唐会要》记载,唐高宗龙朔二年(662年),朝廷发布诏令,禁止民众“临丧嫁娶”和“送葬之时,共为欢饮”。同时,也禁止寒食节上坟,禁止在扫墓之后郊游:“或寒食上墓,复为欢乐。坐对松槚,曾无戚容。既玷风猷,并宜禁断”(《唐会要》卷二三)。主要原因不是时间问题,而是寒食扫墓之时往往有其他娱乐活动,没有悲伤气氛。

但是禁令无效,民间照样。玄宗开元二十年(732年),朝廷顺应民意,发布新诏令,准许寒食扫墓,并定为常式:

“寒食上墓,礼经无文。近世相传,浸以成俗。士庶有不合庙享,何以用展孝思?宜许上墓,用拜扫礼。于茔南门外奠祭,撤馔讫,泣辞。食余于他处,不得作乐。仍编入礼典,用为常式”(《唐会要》卷二三)。虽然承认了寒食扫墓习俗,但是,仍然禁止在墓地用餐、禁止娱乐。开元二十九年(741年)正月十五日,玄宗敕令:“凡庶人之中,情礼多阙,寒食上墓便为燕乐者,见任官典不考前资,殿三年;白身人决一顿。”可是,民间扫墓仍然无法禁止就地吃祭品,顺便春游踏青。当时交通全靠步行,实在难以达到政府的要求。现代清明节扫墓,交通方便了,也就不需要在墓地吃饭了。

唐政府的节假日制度(根据日本仁井田升《唐令拾遗》复原的《假宁令》):

“一甲诸元日、冬至并给假七日(节前三日,节后三日)。寒食通清明,给假四日。八月十五日、夏至及腊各三日……”《唐会要》卷八十二云:“(开元)二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敕:‘寒食、清明四日为假。’”

这两个节日越来越大,至贞元六年(790年),寒食与清明的节假日已经增加到7天之多。唐代王冷然的《寒食篇》中说:“秋贵重阳冬贵蜡,不如寒食在春前。”

寒食扫墓如何发展为清明扫墓?

由于寒食节很长,扫墓可以随意选择其中一天。唐代熊孺登《寒食野望》诗:“拜扫无过骨肉亲,一年唯此两三辰。”寒食节中两三天都可以,自然包括清明日。白居易《清明日登老君阁望洛城赠韩道士》诗云:

“风光烟火清明日,歌哭悲欢城市间。何事不随东洛水,谁家又葬北邙山?中桥车马长无已,下渡舟航亦不闲。冢墓累累人扰扰,辽东怅望鹤飞还。”写的就是清明上墓。

后代普遍采用清明扫墓。其具体时间也是清明前后数日均可。甚至十日之内均可。《兴化县志》:“清明佩柳祀先,先后十日扫墓。”《永丰县志》:“清明扫墓以前三后七为期。”今年清明期间,我到浙江嘉兴南湖区新丰镇调查,当地习俗也是清明节前后10天(一说7天)都可以扫墓。

这里有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细节跟寒食扫墓向清明扫墓发展有着十分微妙的关系。那就是唐代普遍流行为死者烧纸钱的习俗。唐代封演《封氏闻见记》卷六云:“纸钱,今代送葬为凿纸钱,积钱为山,盛加雕饰,舁以引柩。按古者享祀鬼神,有圭璧币帛,事毕则埋之。后代既宝钱货,遂以钱送死。《汉书》称盗发孝文园瘗钱是也。率易从简,更用纸钱。纸乃后汉蔡伦所造,其纸钱魏晋已来始有其事。今自王公逮于匹庶,通行之矣。凡鬼神之物,其象似亦犹涂车、刍灵之类。古埋帛金钱,今纸钱皆烧之,所以示不知神之所为也。”由于寒食节禁火,所以,如果在寒食期间扫墓,实际是无法烧纸钱的。而清明日重新点火,正适合扫墓烧纸钱。这一点可能导致那些需要烧纸钱的人们逐渐选择清明扫墓了。

宋代是生活日趋都市化的时代,也是民俗向娱乐方向发展的时代。为了让人们能够在清明扫墓、踏青,宋代延续七天假期。并特地规定太学放假三日,武学放假一日。

《清明上河图》反映的就是前所未有的盛世清明。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七:“寒食第三节,即清明日矣(邓之诚按语:节、日二字,疑当互易)。凡新坟皆用此日拜扫。都城人出郊。禁中前半月,发宫人车马朝陵……节日,亦禁中出车马,诣奉先寺、道者院(祭祀阵亡军阵亡殁孤魂)、祀诸宫人坟。……四野如市,往往就芳树之下,或园囿之间,罗列杯盘,互相劝酬。都城之歌儿舞女,遍满园亭,抵暮而归。”清明扫墓与踏青,本来是两个不同的文化主题,唐、宋时代就融为一体,并不断地被赋予肯定的文化意义。

很明显,清明节跟着寒食节的发展而发展,成为了节日。明代后期,寒食节开始衰亡。清明节取代寒食成为以扫墓为核心的节日。

清明节民俗有两个主要方面,祭祀祖先和踏青娱乐。

到野外坟地去扫墓祭祖是最主要活动。修理坟墓,除草,培土。摆好供品,烧纸钱,磕头祭拜。现代有用鲜花作祭品,用冥币代替纸钱,用鞠躬代替磕头的。

1949年以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批判祖先崇拜,一度禁止给祖先上坟。现在政府不再干涉民众崇拜祖先,而且于2007年正式宣布,从2008年开始,清明节成为国家法定假日,放假一天。

近年来,各地祭祀民族始祖活动一般也在这时进行。陕西黄帝陵、河南新郑黄帝故里、湖南炎帝陵都是清明节举行公祭。

清明时节春光最好,扫墓同时顺便就有踏青娱乐活动。人们常常阖家携带酒食,到郊外园地亲近自然。

远足踏青中常见的活动有传统的插柳与戴柳。这是清明特有的风习时尚。柳树为春季应时佳木,得春气之先。另外还有荡秋千、拔河、扑蝶、采百草、放风筝、植树等习俗。民国时期,清明节还曾一度成为“植树节”。

 

本文来源:《中国艺术报》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