逯耀东:味分南北

逯耀东:史学家、美食家

摘要:苏东坡在海南岛,苦无肉可食,写诗寄其弟苏辙:“五日一见花猪肉,十日一遇黄鸡粥,土人顿顿食薯芓,荐以熏鼠烧蝙蝠,旧闻蜜唧尝呕吐,稍近虾蟆缘旧俗。”诗后有注:“儋耳至不得肉食。”不得不迁就当地习俗,吃些野味,怡然自得。

曹雪芹欢喜江南饮食,将少年时的饮食记忆,有意或无意写入《红楼梦》的日常生活之中,为后人留下一个“谁解其中味”的谜题。

味分南北,古来有之。当年韩愈贬官潮州,途抵广州,初尝岭南生猛海鲜,印象深刻。写成《初南食贻元十八协律》六首。元十八即元集虚,隐居庐山,韩愈的河南同乡。这次韩愈南来,路经庐山,与元十八相聚,临行,写成《赠别元十八协律》六首。其中有“不意流窜中,旬日同食眠”之句,二人相处甚得。所以,韩愈将初尝南食的新奇经验,“聊以歌纪之”,寄赠元十八。《南食》诗云:“鲎实如惠文,眼骨相负行。蚝相黏为山,百十各自生,蒲鱼尾如蛇,口眼不相营。蛤即是虾蟆,同实浪异名,章举马甲柱,斗以怪自呈。其余数十种,莫不可叹惊。我来御魑魅,自宜南味烹。调以咸与酸,笔以椒与橙。腥臊始越发,嘴吞面汗骍。”

韩愈初尝南味,先后吃了比目鱼、蚝、蒲鱼、石蛙、鱆鱼、带子,及其他几十种“莫不可叹惊”的海鲜。他说既南来蛮荒地,就该享受南方独特的异味。以酸咸的汁配以花椒与橙和成的酱,以去腥臊,活剥生吞,吃得面红耳赤,满脸是汗。韩愈初尝“南食”,显然不是愉快的经验,远不如后来的苏东坡,谪贬儋耳,现在的海南,大嚼野味潇洒。苏东坡在海南岛,苦无肉可食,写诗寄其弟苏辙:“五日一见花猪肉,十日一遇黄鸡粥,土人顿顿食薯芓,荐以熏鼠烧蝙蝠,旧闻蜜唧尝呕吐,稍近虾蟆缘旧俗。”诗后有注:“儋耳至不得肉食。”不得不迁就当地习俗,吃些野味,怡然自得。于是,苏东坡超越南北味的边际,诗作更上层楼,有了陶渊明的韵味。

常言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不同的地理环境与气候,提供不同的饮食资料,形成不同的饮食习惯与文化。就活动在长城之内的汉民族而言,以秦岭至淮河流域为界,黄河与长江流域的农业生产环境不同,南稻北粟的主食文化早已形成。战国以后麦的普遍生产与磨的改良,粒食与粉食的主食文化逐渐固定,至今仍未改变。不同的主食配以不同的副食,而有南味北味之别,徐珂《清稗类钞》云:“食品之有专嗜者焉,食性不同,由于习尚也。兹举北人嗜葱蒜,滇、黔、湘、蜀人嗜辛辣品。粤人嗜淡食,苏人嗜糖。”口味各有不同。因此,在南北主食文化区之中,又有华北、西南、东南、华南饮食文化圈的存在。这些不同的饮食文化圈,就是日后菜系形成的张本。

饮食习惯形成之后,基本的口味改变甚难。晋武帝平吴之后,陆机兄弟由江南入洛阳,不仅有山河之异,更有口味的不同。《晋书·陆机传》云:“至太康末,与弟云俱入洛,尝诣侍中王济。济指羊酪谓机日:卿吴中何以抵此。答云:千里莼羹,未下盐豉。”陆机以江南的莼羹来比北方的乳酪。又《世说新语·识鉴》说张翰入洛,为齐王东曹掾。在洛见秋风起,因思吴中菰菜羹、鲈鱼脍。曰:人生贵得适意耳,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遂命驾归。张翰在洛阳因秋风起,思念故乡的南味,遂弃官还乡,非常潇洒。

两宋时代,中国饮食文化的发展,进入另一个新的阶段。孟元老《东京梦华录》所载,北宋末年,东京汴梁的饮食业非常发达,除大的酒楼外,还有食店、酒店、面店、饼店、肉食店,并且也有沿街叫卖的饮食担子。在这些饮食行业中,有南食与川食的饮食店,这些南食与川食,最初为了南方入京者不习惯北方口味而设,后来竟成东京的时尚,此风宋室南渡临安二百年仍未改变。吴自牧《梦粱录》“面食店”条下云:“向者汴京开南食面店、川饭分茶,以备江南往来士大夫,谓其不便北食耳。南渡以来,几二百年,则水土既惯,饮食混淆,无南北味之异。”饮食习惯,积习难改,由此也可以了解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坚持南食的心境了。

本文来源:《肚大能容 中国饮食文化散记》,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