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根斯坦: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奥地利哲学家。

命题的总和就是语言。

人具有构造语言的能力,可用语言表达任何意义而无须知道每个语词如何意谓和意谓什么。正如人即使不知道如何发出各个声音也能说话一样。

日常语言是人类机体的一部分,并不比机体的复杂性低。

人不可能从日常语言中直接获知语言逻辑。

语言掩盖思想,而且掩盖得使人不可能根据衣服的外表形式推知被掩盖的思想的形式;因为衣服的外表形式并不是为使人们能认出身体的形式,而是为了完全不同的目的设计的。

为了理解日常语言而形成的默默的约定是很复杂的。

有关哲学的东西所写的命题和问题大多并非谬误,而是无意义的。因此,我们根本不能回答这类问题,而只能明确指出其无意义性。哲学家的问题和命题大多是基于我们不了解我们的语言逻辑。(它们都是诸如善比美更具同一性抑较少同一性之类的问题。)

毫不奇怪,最深刻的问题其实不成其为问题。

留声机唱片、音乐思想、乐谱、声波,彼此都具有语言和世界间存在的那种摹绘的内在关系。

它们全都具有共同的逻辑结构。(有如童话故事里讲的两个少年,他们的两匹马和他们的百合花。在某种意义上,他(它)们都是同一个。)

有一条普遍的规则,音乐家可借以从总谱奏出交响乐,由此人们可从留声机唱片的密纹上得出交响乐,并可根据最初的那条规则再推出总谱。这些显然完全不同的东西之具有内在的相似性,正在于此。那条规则是将交响乐投射于乐谱语言的投影律。那是将乐谱语言翻译为留声机唱片语言的规则。

命题是实在的一个图像:因为我如果了解了一个命题,我就知道它所表现的事况。而且不向我解释这个命题的意义,我就能了解它。

哲学的目的是对思想的逻辑澄清。

哲学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活动。

哲学的结果不是得到“哲学的命题”,而是对命题的澄清。

哲学应当把不加以澄清似乎就暗昧而模糊不清的思想弄清楚,并且给它们划出明确的界限。

哲学应当为可思的东西划界限,从而也为不可思的东西划界限。

哲学应当通过可思的东西从内部为不可思的东西划界限。

哲学通过清楚地表现可说的东西而意谓着不可说的东西。

凡是可思的东西都可以被清楚地思。凡是可说的东西都可以被清楚地说。

可显示的东西是不可说的。

现在我们也就理解了,我们何以觉得,只要在我们的指号语言中一切都是正确的,我们就具有了一种正确的逻辑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