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实秋:诗与诗人

  作者简介:梁实秋(1903—1987),原名梁治华,字实秋。中国著名的散文家、文学批评家、翻译家。主要作品有《雅舍小品》《槐园梦忆》《英国文学史》等。

  美国的一个批评家斯宾冈(J.E.Spingarn)写过一本小书,曰创造的批评(Creative Criticism),其中有一个妙譬,他说,我们读一个作家的作品,犹如吃一个厨师作的菜,我们只问菜是否可口,绝不会追问那厨师的人品如何,性格如何,是否爱说脏话,是否偷过女人,等等。因为那些道德问题,与作品之优劣不发生任何关系,风马牛不相及,无从扯在一起。道德与艺术,毫无关系。斯宾冈是克鲁契的信徒,属于表现主义一派;此言甚辩,但似是而非。

  须知我们衡量作品的优劣,其标准是复杂的。如果单以“美”为标准,结果并不能赅括作品的全部价值。据我看,在文学里“美”所占的地位并不太高,所谓“美”当然是形式的,无论其为建筑性的美,图画性的美抑是音乐性的美,均不能决定作品的终极价值。作品要有内容,那内容永远是一段人生经验,所以不可避免的要牵涉到许多问题:是非、善恶、美丑,全都牵连在一起了。斯宾冈举的譬喻是不恰当的,因为烹调的艺术和文学的艺术并不在一个水准上。烹调求其可口,是单纯的色香味的感觉的满足,除了感觉以外并没有更进一步的较高的意境。文学则不然,我们不仅欣赏其文学的声调音韵之美,结构的波澜起伏之妙,描写的细腻绚烂之致;我们还要体味其中的情感、想像、意境;我们还要接受其中的煽动、暗示、启发;我们还要了解其中的理想、理论、宗旨。所以,我们品尝美味,尽可不问厨师的道德,而衡量作品甚至欣赏作品,却无法不涉及作者的为人处世的态度。因为作品根本即是人性的表现,舍人性无作品。“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

  记得朱光潜先生从前写批评文字,常喜提起我们对一颗松树的三种态度,也是把文艺看做在人生中孤立绝缘的一种东西。和斯宾冈、克鲁契一派同其见解。

  基于以上的看法,我常说,作诗宜先从作人起。诗需要“作”才能成为诗,人也需要“作”才能成为人。人不一定都作成为诗人。但是一定先要是诗人然后才能有好诗。

  立刻有人问我:“坏人能不能写出好诗?”我立刻就回忆起历史上多少节操有亏的文人,往往都能写得好诗,写得好字,像元初的赵孟頫,像清初的吴梅村等等,他们虽然大德逾闲,究竟不是完全澈底的坏人,而且有诗人的素养与秉赋,有时其艺术仍是有足观者。我立刻又回忆起历史上多少忠义节烈的完人,如文天祥,如史可法,凛然正义,代表至高无上的人性,虽不以诗文见长,而吐气如虹,自然瑰伟。所以,我们的回答是:坏人也可能写出好诗,不过整个的看起来,其作品的骨格一定不会高。他的作品有时可能很好,有时一定要露出一些真相。反过来说,真正的好人,倒不一定能诗,不过如果有所作,一定有可观,如果不作,其人本身即是好的诗篇。

  作人之道多端。诗人不过是人之一型。诗人有诗人的作人之道,据我看,一个诗人在修养上需要具备下述的条件:

  第一、一个诗人对于人生要有浓厚的兴趣。诗的境界比自然境界高,比神的境界低,正是处在人生境界当中。历来学佛的人,不但要戒绝酒色,诗也在摒除之列,即因诗里面的人生色彩太浓厚。人生于世,真正在“生活”着的时候很少,大部分时间只是“生存”着。生存和生活不同。比死人多一口气,就算是生存;生存之际还能体味到人生的趣味,品尝人生的甘辛,那就是生活。多数的人只有生存,少数的人才有生活。诗人则必需是生活最丰富的一种人。英诗人伯朗宁写一首诗“How It Strikes His Contemporaries”描写一个诗人的生涯,把他写成为一个在街头踯躅、到处攒头攒脑、随时凝眸睨视的好奇的人,以至于当时代的人都对他起了疑心,以为他是个特务、侦探、间谍。在某一意义上,诗人是一个特务,因为他负着使命,他要侦查搜访。他的使命即是了解人生,发掘人性。为了达成这个使命,他对于人生形形色色都感兴趣,即以杜工部来说,一棵病柏,一棵枯棕,舞剑,打鱼,堂上飞燕,舟前小鹅,种莴苣,送菜瓜,斗鸡,伐木,看他琐琐碎碎,细大不捐,一律收在笔底,可见他平日为人风趣之至。有人称工部忠君爱国,那只是一方面,老杜可爱处在于他的趣味之博,天性之厚。外国诗也是如此,例如,Burns耕田锄倒了一株刍菊,翻毁了一个鼠窟,在平常人等闲视之,不值一顾,在诗人便是绝好的题材,写成两篇绝唱。Longfollow看着铁匠打铁,火花四溅,也能打动他的灵机,写出一篇佳作。一个人若想超然远引,遗世独立,那是遁世,同时也是堵塞了诗的泉源。“游仙诗”没有一首好的,即因为要游仙,更何必作诗?诗是入世的。方外人也有能诗的,其作品范围甚狭,像寒山和拾得的词偈之类,偶具孤高之风,间有触机之悟,究非正格。

  第二、诗人要摒弃名利观念。对于人生有浓厚兴趣,而又要胸怀淡泊,的确不是容易事。但二者并不冲突。真正追逐于名利场中之人,胸襟实在甚狭,所见实在甚小,实际并不懂得人生,他们没有功夫懂得人生,他们的生活实在不是生活,只是较高级的生存。英诗人Wordsworth的两行诗一一“The world is too much with us,Late and soon,Getting and spending,we lay waste our powers,”大意是说“尘世间的事烦扰我们太多了,夙兴夜寐,竞营挥霍,我们的精力全糟塌了。”这位诗人固然是主张皈依自然风景的,但是他的感慨却是千古同嗟。“夙兴夜寐,竞营挥霍”不是诗人的生涯。在这高度工业化商业化的时代,唯物的现实的思潮弥漫于整个社会,诗的位置本来是岌岌可危。在从前,西洋有“保护人”制度,诗人的生活是有依靠的。现在,诗人没有依靠,广大的读众亦不拥护诗人,诗人是一种没落的职业,无名可图,无利可食。如果一个人不能勘破名利,尽早不要和诗接触。最近英国桂冠诗人John Masefield于英王乔治六世逝世后写的Valedictory verse,寥寥四行,一看就是应制之作,诗人至此好不凄怆!昔有老僧,见人辄诉苦说酬应太忙。有人问他:“既然如此,何不出家?”虽是笑话,确有真理。诗人尽管对于人生有深厚兴趣,但是他要能保持一种冷静的态度,悲天悯人也可,发会心之微笑也可,惟独热中不可。

  第三、诗人要培养正义感。有人说,文学反映时代。这话当然不错。差不多没有一部文学作品不直接或间接表现出一点时代色彩。但是文学并不跟在时代后面跑,也不随着时代潮流前进,而是时常的走在时代前面。文学不像新闻纸,专记载或报道已经发生的事实,文学几乎无例外的是对现实的批评。敏感的诗人对于现实没有能满意的。不满于现状正是诗的起源之一。Matthew Arnold所说的“Poetry is the criticism of life”“诗是人生的批评”,也应该如此解释方为合理。无分中外古今,诗人永远是对于穷苦的被压迫的弱小的人们表示同情的。我们中国所谓圣人心传,也忘不了“四海困穷”,为细民呼吁是诗人的天职。从三百篇以至杜工部、白居易,内心中有无数篇的杰作所写都是有关生民涂炭。西洋诗也是如此,以英诗而论,从Langland以至于Burns有一连串的伟大的诗人,皆是在为平民做喉舌。诗人不一定为什么主义做宣传,为什么运动做前驱,也不一定有什么具体的主张或建议,但是他对于正义之所在不能熟视无睹。诗人的作品,除了它的时代性,还有永久性,其理由之一即是“正义感”是有永久性的。正义感固然是诉诸人的良知良能,也是需要培养的,阿谀颂祷的文学作品,过去也是很多的;西洋古代的史诗便无一不是对君主英雄的赞颂,但这时代早已经过去了。“保护人”的制度也已成过去。真正的可称为进步的文学家,即是正义感丰富的文学家。这样的作者是走在时代的前面的,他是一个号角,他不是一只应声虫。

  诗和诗人是不能分开的。要作诗,先要作诗人。诗人除了他的必需有的运用文学那一套技能之外,还更要紧的是培养他的人格,如我上面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