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良心的教授不可以曲学阿世。在当时的政治高压下,他可以不说话,但不可说假话。
如没能创新观念,有价值的新观念没能转化为政治、经济、社会方面的决策,那就是大学的失职。
教授们在社会失范时要出来说话,这也是一种必需的服务。
通过社会运动,教授和学生可以直接服务于社会。
如上两篇文章(见《南方周末大参考》,分别为:《把脉沉疴,重塑大学》,2011年3月3日;《大学不”大”,皆因价值观出了问题》,2011年3月17日)所述,大学的功能已发生很多问题,教授和学生可以做什么?我还是从教学、科研和服务三个主要功能的角度、从大学理念的角度来讨论。
何谓理想的教授与学生
在教学过程中教授和学生的责任是什么?理想的教授、理想的学生是什么样?
如果大学的理念是培养全人,理想的导师就应是全人。他或她要有品性、学术良心、自由的思想与独立的精神、人文关怀、公民意识、对文化和社会有广阔的理解力。
在改革前的30年,不少知识分子曲学阿世。1958年的大跃进中,有著名科学家就撰文做科学论证,说粮食亩产可以达到”二千多斤的二十多倍”,因为某试验田蔬菜亩产已经达到160万斤。如果这位科学家真相信光能可以换算成农产品,亩产可以达到如此高的数字,他的科学可能有些问题。如果他是为了配合当时那种空想共产主义,迎合全国大跃进的政治形势,这就是一个曲学阿世的典型代表。
理想的教授应该是有品性、有独立思想和精神、有学术良心和公民意识的人,不会去误导别人。有良心的教授不可以曲学阿世。在当时的政治高压下,他可以不说话,但不可说假话。
理想的教授是学生灵魂的导游。在课堂上,她或他能够赋予公式和数据以意义,能够帮助学生了解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背后的逻辑。这些也必须建立在自由的思想和独立的精神之上,建立在对文化和社会的广阔理解之上,否则无法传道、授业、解惑。
除此之外,理想的教授还要知道如何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正如韦伯所言:
一位能够给学生以启发的老师,其主要任务就是要教他的学生看到那些对于自己的观点来讲是”不方便的”的事实。我这里指的是他们的党派观点。对于每一个政党的每一种观点来说,总有些极其不方便的事实会证明这些观点的不完善或不正确,这对我对你都一样。我相信如果一个老师能够迫使他的学生经常意识到这些事实的存在,那他完成的就不仅仅是一个教学任务。我用”道德成就”这个词语来描述还远远不够,尽管对这个不言而喻的事情来说,这个词已经显得过于宏大。
能够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的教授,才有品行,有专业精神,有公民意识。他会将不同的观点、看问题的不同角度,都告诉学生,让学生去判断。不加批判地将片面的观点灌输给学生,剥夺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也是不道德的。
一个理想教授的教材是不断更新的,其教学方法是活泼的,和学生在课堂上有互动,学生有足够的机会问老师问题。他或她在课下也是教授,会和学生交流、探讨,给学生以指导,而不是拒学生于千里之外,不回电邮,不理不睬,让学生遍寻不着。老师和学生,亦师亦友。
理想的学生呢?具体说来,学生对老师课上讲的、书上看到的东西并不是无条件接受,要批判思考,提出自己的问题或质疑,不会仅仅满足于课上所教,去广泛涉猎不同学科、不同角度的知识,培养自己对文化和社会的广阔理解力。
一个理想的学生要有人文关怀、公民意识。学生和老师的关系是相互尊重、平等的关系。如果他对老师的教学有看法,应该直接以学习的态度和老师探讨如何让自己学得更好,而不是在学生鉴定里匿名骂老师,或匿名将老师告到学校。这是不正常的师生关系,对提高教学质量、教学相长没好处。
他不可以对社会不公无动于衷,对普通老百姓的苦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是要关心时事,积极参与社团活动,为提高自己社区的生活水准、提高自己的国家乃至全世界人民的生活水准,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当年的北大校长蔡元培就在主张教授治校的同时主张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建立自己的社团,比如傅斯年、罗家伦的新潮社,许德珩等人的国民社,还有守旧派教员支持的国故社。五四运动就是两个学生社团发动起来的。
蔡元培不主张学生上街游行。五四学生上街他也劝阻了。但他又一向主张”读书不忘救国”。所以在学生上街、有学生被捕之后又全力营救他们。被捕学生被释放后,他辞职以承担责任。
蔡元培认为学生不应为救国牺牲自己,也认为大学生对社会的关怀,”人溺己溺”、”先忧后乐”的高尚情操的确值得礼赞与钦佩。但我们没有权利要求每个学生都这样做。
教师应该让学生在自由的思想、独立的精神基础上来思考,做出自己的判断。无论他的决定是什么,我们都会尊重。或许这才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关系的常态。
为学术而学术
科研是大学的功能之一。教授对此容易理解。但即使是学生,也要将学习看成是在研究问题,更何况他们有时的确会帮助老师做科研,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更是在做研究了。探寻知识、探讨真理这个大学的理念,是教授和学生共同的价值观,是他们之所以在大学碰面的主要理由之一。
不少学生上大学的目的只不过是为了拿到一张文凭,于是在学习过程中或者在发表的文章中抄袭、作弊。抄袭、作弊的教授也不乏其人。这自然达不到研究知识、创新知识、探索真理的目的。
他们在科学研究中应该做什么?
首先,科学研究要求研究者对科学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打破沙锅问到底”、”为学术而学术”的精神。当然我们无权要求教授和学生为了钻研学术而废寝忘食,甚至像陈景润那样牺牲自己的身体健康,正如我们无权要求学生去为了救国去牺牲自己一样。但对学术的探讨、对真理的追求,的确需要一种执着。
再者,科学研究也要求教授和学生遵守科学研究的伦理和规范,包括不断创新,而不是抄袭别人;论文的写作和发表要遵守引述别人的规范、发表的规范等。如果教授和学生合写论文,应该注明各自的贡献,而不是让学生写论文,老师签名。否则便是不道德的行为。
在科学研究中的创新尤其重要。耶鲁大学校长列文指出,”没有新的产品和服务领先投入市场,就不可能保持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多数新的产品和服务都是通过对科研成果进行应用而产生出来的”。这也包括社会科学方面的创新。俗话说,ideashavepower,人的观念是有力量的,可以推动社会发展。科学研究就是要不断更新自己的观念,并让自己的观念形成生产力、产品,成为政府的决策。大学则是提高创新竞争力的引擎,如没能创新观念,有价值的新观念没能转化为政治、经济、社会方面的决策,那就是大学的失职,是教授和学生共同的责任。
创新观念,参加行动
当然,研究本身就是在服务社会,研究的结果会变为生产力,会变为社会进步的理论基础,会转化为国家政策,从而提升千千万万人的生活水平。但是在纯学术研究(比如在SSCI上面发表的文章)和政府的决策之间还有很长的距离。从研究到直接影响社会变革,必须经过一个转化过程。比如科学家的研究需要转化为专利,再由厂家生产出来,才能造福人民。而社会科学家的研究或思想,则要转化为老百姓、官员们能看得懂的文章,发表在公共媒体上,才能对政治、社会的变革有所影响。教授们在社会失范时要出来说话,这也是一种必需的服务。
在美国比较流行的一种教学方法,service learning,边服务边学习,也是一种服务的方法。比如某门课的教学计划,包括在某个NGO每周定期服务一定时间,把本课所教的内容和学生的服务联系起来。通过服务,学生可以更好地理解所教的内容,也可以更好学习如何服务。
另外一种服务是社会运动。比如,在香港成立于2005年的”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Students and Scholars against Corporate Misbehavior),就是一个由教授和学生组成的非营利组织。他们监察在香港的上市公司在内地的工厂是否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是否有违法行为,如工资过低、工时过长、招聘童工、污染环境等。他们不定期地发表调查报告,引起内地工会和政府的关注,促使他们督促企业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
通过社会运动,教授和学生可以直接服务于社会。不少学校的社团也在做一些服务工作,比如支工、支农、支教等等。2010年富士康员工自杀事件之后,不少大学教师呼吁国家正视对农民工的待遇不公等等问题。但他们没有形成社团。多数已经形成的社团的服务意识还需要加强。
其实内地不少社团的自主性还是问题。一位退学的大学生小吴讲:
各种各样的活动,不是我们能够”安排”的,我们只是按照”上面老师”布置的既定程式和内容去走。
我发现自己更加没有个人的”自主权”,必须要面对更多的无聊会议,要去组织很多无意义的活动,这些会议、这些活动大多数对于服务学生或者实现自己的理想都根本没什么作用,更没法去解决我所碰到的诸如沉迷网络游戏、缺乏精神风貌的现状,我甚至还失去了思考和学习提高的时间和空间。
其实在教授和学生的组织方面,除了香港的经验之外,还有台湾的经验。台湾的不少社会学家都积极地组织并加入了社会组织,比如瞿海源教授的废除死刑推动联盟,张笠云教授的医疗改革基金会,顾忠华教授的公民监督国会联盟,范云教授的妇女新知基金会等。
台湾的经验也再次提出大学到底为谁服务的问题。这些社会学教授(包括前面提到的内地教授),是组织起来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服务。但大学在提供公平教育机会上是否在为弱势群体,尤其是为农民群体服务,可能还有很多问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把促进公平看作是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效果如何,还要拭目以待。
总之,即使是在高压、市场经济、恶性资本主义的大社会环境中,教学、研究和服务也都有很多空间。与其抱怨环境,教授抱怨学生,学生抱怨老师,不如看清自己的责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自己可做的事。
学校可以设立校董会,由党委书记任校董会主席。大学则由校长独立管理。如果二者分工明确,校董会除了保证掌握学校前进的总体方向、为学校提供发展资金、遴选校长、批准学校主要管理者的任命等权责外,不干涉大学校长的独立工作,那么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理念或能实现,中国的高教就大有希望。
(本系列三篇文章至此刊发结束。作者为澳门大学社会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