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是社会的学术组织,学术性是大学的本质属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学者探究高深学问、从事学术研究、进行学术管理和决策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但由于每个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文化背景和教育基础不同,各国大学的学术性属性的释放程度又表现出很大差异。我国现代大学具有与生俱来的行政化色彩,新中国成立后又经历了全面的政治化改造,加上学者的双重所有制,学术性在我国大学少并没有得到彰显。存在过度行政化的我国大学,很多学者不把献身学术作为职业理想,而竞相角逐一定的行政职位,以进入行政体系为依归。因此,有人认为,提倡教授治学,目的是让学者回归学术、潜心教学和探究学问,尽管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应该说,在很大程度上它是对教授治学的以种误解。究其根本,教授治学是我国现代大学种重要的管理理念,所以,应当将教授治学放到个更广阔的视野下来探讨。
一、教授治学是一种重要的大学管理理念
在现代大学发展史上,西方大学主 张 教授治校;20世纪20、30年代,我国大学也曾经推行教授治校理念。教授治校和教授治学,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所包含的意蕴却存在显著差别。教授治校是西方中世纪以来大学作为学者共同体传统的重要标志,但我国现代大学并非学者共同体组织,而且由于现代大学的高度复杂性和大学功能的高度社会化,即便西方大学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教授治校已经不再是其唯一的治校理念,国家干预、市场调节和学校行政管理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尽管教授治校在西方大学仍有其不容置疑的文化意义,但在我国,却不能对其进行简单化的移植。我们应当根据国情和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探索适合我国大学的管理理念。
(一)教授治学是大学的学术本质的要求
大学不是因为有行政官员才得以存在,而是因为社会不能没有学术而开办的。在我国大学管理中,由谁来管学,长期以来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教授治学,从字面看,就是教授治理学术。它包括了三个关键要素,即教授、治理和学术。从实质看,教授治学是根据我国国情和国际先进的大学管理经验,所提出的新的重要的管理理念。
教授治学的核心是“学术”,目的在于促进学术更好地发展。大学的学术有其特定的内涵。《新编汉语词典》对学术的解释是:指有系统的、较专门的、理论性较强的学问;《辞海》的解释是:指较为专门、有系统的学问;《中文大词典》的解释是:统指一切学问而言。尽管这些工具体对学术的解释存在一定的差别,但是,其实质都是相同的,即学术包括了知识和知识活动,这是学术的内核,是大学不可或缺的构成要件。教授是学术的化身,教授不但掌握了学术,而且还担负着将学术转化为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责任。历史的经验教训表明,如果只是将教授的职责局限于掌握学术和教化学生的话,大学是难以遵循学术发展的要求,成就其卓越发展的目的的。
大学的成功系于学术的繁荣,学术的繁荣必须遵循学术的逻辑,这就是我国提出教授治学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教授治学是基于大学的学术本质而提出来的管理理念,其着眼点在于实现教授参与治理学术,使教授成为参与规划学术发展方向、合理配置学术资源、协调学术关系、评价学术成就的重要力量。
(二)教授治学的核心是发挥教授作为大学办学主体的作用
在西方国家,大学曾经是学者的行会组织,学者们自由结社,组织教学活动,共同维持行会的运行,保护学者群体的权利。正是在这个基础上,西方国家形成了教授治校的大学管理理念和传统。大学发展到今天,己经超越了学者行会的组织特征,承担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诸多社会使命,成为了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学术组织。所以,不论在西方还是在我国,大学办学主体多元化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新中国建立以来,将教授作为大学办学主体来对待的问题长期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教授曾经被作为“反动学术权威”接受批判、教育和改造;在极“左”的“文革”时期,教授靠边站,大多被下放到农村、工厂接受农民和工人的再教育。改革开放以来,大学的办学秩序逐步得到了恢复,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职能不断地得到加强,尽管教授的政治和经济地位得到了提高,学术地位不断巩固,但在大学办学中的主体地位问题并没有完全得到解决。教授治学将教授置于学术治理的框架之中,使教授由学术管理的边缘人成为学术治理的主体之一。这不仅有助于让学术回归其本位,使大学更像大学,而且将凸显教授的专业价值,使教授成为重要的办学主体,从而彰显教授在大学办学中的主体作用。
(三)教授治学是共享治理的现代学术民主精神的体现
现代大学不再是游离于社会之外的学术象牙塔,而是与社会建立了息息相关、唇齿相依共生关系,大学内外诸多要素对学术的影响不断增强,从而形成了多要素参与、共同治理学术的局面。大学外部的政府、市场等要素不但对学术有着巨大而多样的需求,成为学术的高度相关者,并且通过其特有的体制和机制影响学术及其发展,甚至控制学术的命脉。大学内部的非教学人员不但规模不断增长,而且地位日益增强,成为影响大学内部学术运行和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我国大学,由于特殊的体制原因,党的统一领导对大学学术发挥着规范和导向作用,政府直接掌控了大学人则物的调配和使用权;大学内部一体化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将党委和行政体系置于统领全局的地位,使其成为学术运行的关键影响力量。显然,教授治学是基于改变大学学术的这种内外影响格局需要,消除现行的格局对学术运行和发展所带来的不利影响的要求而提出的。不能否认,在现代学术发展中,党委、政府和学校行政体系的影响有其合理性,但大学作为学术组织,当学术的拥有者和实践者——教授被完全边缘化之后,大学的学术本质也就无从体现了,大学成为了政治和利益的角斗场。所以,承认有关各方的利益及相关的权利,建构现代学术的共享治理关系,是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教授治学正是从遵循大学的学术本质,维护大学的根本使命出发,所提出的具有时代意义的重要管理理念,体现了现代大学共享治理的学术民主精神。
二、教授治学的内外在条件
提出并落实教授治学理念是我国大学回归本质,走向卓越的必然要求。作为一种新的大学管理理念,无疑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内外在条件,否则,无论理念多么先进,都是难以在现实中付诸实施的。
(一)教授治学的内在条件
教授治学是针对教授对学术的影响而言的,因此,学术和教授属于教授治学的内在范畴,学术的成熟程度和教授的发展状况对教授治学存在直接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从教授治学的目的看,其内在条件主要包括发展比较成熟的大学学科专业,形成以学术为志业的教授群体,以及树立基于理性的共享治理精神等。
第一,发展比较成熟的大学学科专业。大学是由众多学科专业组成的学术联合体,其社会功能是由各学科专业独立或共同承担的。学科专业的成熟程度与教授在学科专业问题上的话语权和治理权有着密切的关系,成熟度越高,教授的话语权和治理权越能得到承认和尊重,反之亦然。
我们知道,任何组织都是为了特定的目的而成立,大学是为了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功能而成立的学术组织,所有这些功能都是在学科专业的基础上实现的。所以,大学学科专业的成熟度与其功能的复杂性高度相关,学科专业的成熟度越高,大学所发挥的功能越复杂,办学所要解决的问题也更复杂和专业化;学科专业的成熟度比较低,大学所发挥的功能也相对比较单纯,办学所面对的问题也比较简单。教授是大学学科专业与其功能之间的中介,没有教授,学科专业无从履行大学功能;没有教授,大学功能就没有了主体,就无从得以实现。因此,大学的学科专业发展越成熟,其功能的实现就越依赖教授的专业权威。
历史的经验教训表明,在大学学科专业发展水平不高,大学的功能仅仅被局限在本专科教育,且很多时候正常的教育秩序还难以得到保障的时候,教授的权威性是不受重视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学学科专业持续发展,学术积淀不断增加,水平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等功能不断加强,与之相适应,教授在学科专业领域的地位日益得到强化,在实现大学的复杂性功能中发挥着越来越具有不可替代性的作用。有了发展比较成熟的学科专业,教授治学就有了最可靠的学术基础。学科专业发展水平越高,功能越复杂,大学就越有必要发挥教授的专业权力,使教授参与到大学治理中来,与有关各方共同担负起发展学科专业,履行学术使命的责任,成为大学治理结构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成员。
第二,形成以学术为志业的教授群体。在教授治学理念中,教授的治理权是以教授的学术修养、专业和慧为基础的,教授以学术价值准则为依据,根据自身的学术经验和修养,对学术运行与发展问题作出专业判断,并从专业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设性意见。因此,教授的学术修养和专业智慧是教授治学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
教授与学术有着天然的联系,教授的学术修养和专业初慧源于其以学术为志业的职业理想。只有以学术为志业,教授才能数十年如一日,不计功名地将学术作为安身立命的终生事业,潜心学问,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中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修养和专业水平,在大学的学术事务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权威,从而增强其在学术运行与发展中的话语权和治理权。
大学不是世外桃源,我国社会官本位文化和市场经济体制对大学及其学术运行与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教授生活在现实世界之中,也会受到官本位文化和市场经济的影响。一些教授弃学从政,有的官学一肩挑;有的教授亦教亦商,“身在曹营心在汉”,以教为辅以商为主;还有一些教授为了生计入职,为了工作量和课时费而奔波劳顿,缺乏学术理想和专业精神。这种状况的存在丝毫无助于教授治学理念的落实,相反,还可能使一些人徒有教授的虚名,貌似学科专业的权威,实则是顶着教授的名号,按照官场和名利场的逻辑,对学术运行与发展施加非专业影响的“学术掮客”。所以,落实教授治学理念,必须形成以学术为志业的教授群体,保持教授群体的学术公平正义,使教授成为大学治理中维护学术价值,捍卫学术尊严的可靠力量。
第三,树立基于科学理性的共享治理精神。落实教授治学理念,并非只需教授参与到大学治理之中来,就达到了目的。教授治学其实只是一种手段理念,并非目的理念。落实教授治学,是为了使大学的办学能够遵循学术发展的逻辑,回归正轨,以更高的水平履行大学的使命,因此,在大学治理中,必须树立基于科学理性的共享治理精神,将共享治理置于理性的前提下,从而保证教授治学真正能够达到目的。
长期以来,在我国大学管理中,不论非学术事务还是学术事务,都由党政二元共管体系负责,尽管有的党政领导也列入教授名册,但由于身份和地位的原因,在大学学术运行与发展中,他们主要还是依据政治理性和行政理性行事。但大学毕竟是大学,过度的政治理性和行政理性不但无助于大学学术的发展,相反,还使大学越来越不像大学,倒更像政党组织和政府组织,所以,有的人干脆将我国大学称为“政府机构”或“政府附属机构”。显然,在党政二元共管体系下,是难容科学理性存在的。但作为学术组织的大学,要想实现科学发展,离开了科学理性,就难以在学术发展上有大的作为。
大学需要科学理性,这既是大学本质的需要,也是落实教授治学理念的要求。只有树立基于科学理性的共享治理精神,教授的参与治理才能真正地发挥作用,教授的学术修养和专业智慧财能受到尊重,教授才能成为大学治理结构中与党务人员和行政人员共享治理权力的重要成员。
(二)教授治学的外在条件
仅有内在条件,还难以保证教授治学理念的落实。作为一种新的大学管理理念,教授治学要在大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需要有相应的环境、资源和制度作保障,否则,其命运也只能如同我国大学经常出现的,一种好的思想观念尽管得到了提倡,但由于缺乏相应的环境、资源和制度保障其实施,所以,它对大学的影响也就如同一阵风吹过了,留不下什么痕迹。就教授治学理念而言,它所需要的外在条件主要包括宽松的大学文化环境、合理的大学资源配置、制度化的学术权利保障等。
第一,宽松的大学文化环境。落实教授治学,离不开宽松的大学文化环境。教授治学所不可缺少的科学理性只能在宽松的大学文化环境中采有生存的空间,教授的学术修养、专业智慧也只能在宽松的大学文化环境中来培育,更为重要的是,在共享治理的框架中,和谐、包容和自由的大学文化环境对发挥教授参与治理的作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大学文化是其成员在从事各种活动的过程中所形成和传承的一种特殊的区域亚文化。它包括影响所有大学成员的价值观念、思想信念、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生活方式、物质环境等要素,其核心是价值观念和思想信念。作为学术组织的大学,其文化价值和信念应当以尊崇学术至上为使命,以敬畏知识、弘扬人性为准则,以追求学术卓越为目的。秉承这样的价值和信念的大学,其文化必定是宽松的,其环境是和谐、包容和自由的。在这样的大学文化环境中,科学理性得到张扬,学术讨论、争鸣和创新成为校园文化的主流,教授的学术修养和专业智慧能够对学术运行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在大学共享治理的框架中,价值冲突不可避免,政治价值、行政价值、经济价值和学术价值之间的博弈将成为共享治理的主要形式。如果没有宽松的文化环境,政治价值或行政价值凌驾于其他价值之上,或者经济价值先入为主或优先考虑,都不可能实现真止的大学共享治理。在党委统一领导、过度行政化的大学领导管理体制下,是难以建立宽松的文化环境的,也不可能建立基于科学理性的共享治理框架。因此,落实教授治学,要求大学调整领导管理体制,以现代大学精神,构建宽松的文化环境,为落实教授治学创造适宜条件。
第二,合理的大学资源配置。大学是一种资源消耗性组织,大学所消耗的资源主要由外部供给,其自身不具有自给能力。大学的学术活动及其功能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受资源制约,资源的可获得性和资源的配置方式对大学各院系、各学科专业以及各种功能的实现有着重要的影响。落实教授治学理念,要求大学采用合理的资源配置方式,根据大学功能需求决定资源的流向和流量,使科学理性主导资源配置,为教授的学术修养和专业智慧在共享治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创造有利的条件。
在我国,不论是政府对大学的资源供给,还是大学内部的二次资源分配,都是由校内外党政共治体系负责的。尽管党政领导可能会根据学术发展的要求来决定大学资源的配置,但党政体系各自所固有的价值观和决策方式并不能保证其尊崇科学理性来看待学术发展,进而决定大学资源的配置,政治价值和行政价值是大学资源配置的基本准则。显然,政治价值和行政价值主导的大学资源配置与大学的学术本质及其资源配置需求是存在冲突的,其结果就是大学的学术本质被遮蔽,学术价值得不到张扬,学术的发展屈从于政治价值和行政价值的导向。
教授治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影响大学资源配置,使大学资源的配置符合学术发展的需要。因此,改革大学资源配置方式,合理配置大学资源,既是大学回归学术价值本位的需要,也是落实教授治学理念的要求。建立科学理性主导的大学资源配置方式,维护学术价值的影响力,就能使教授的话语权和治理权在大学学术运行与发展中大有用武之地。第二,制度化的学术权利保障。学术权利是大学教师享有的从事学术工作的权利,既包括教师在校内从事教学和利研的权利,也包括教师在校外甚至在国外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出版发表学术论著、演讲和发表专业言论、专业咨询与社会服务等的权利。因此,学术权利既是一种上作权利,又是大学教师所享有的一种特殊的专业权利,对大学教师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其制度化保障不仅有助于解除大学教师职业的后顾之忧,而且能够为教授治学理念的落实奠定制度化的基础。
由于相关制度建设滞后,我国大学学术权利保障状况还不尽如人意。因此,许多教师弃学从官,或官学兼顾,还有的教师背离学术价值导向,遵从政治价值、行政价值或经济价值行事,使大学的学术运行和发展与学术的逻辑渐行渐远。在这种背景下,教授治学缺乏相关的制度基础。加强学术权利保障制度建设,维护学术自由,保护教师的学术权利,激励教师潜心学术,使其将个人理想和人生价值寄托于学术而非政治、行政或金钱。在这样的制度和氛围下,教授治学才具有整个学术职业的保障,教授的学术修养和专业慧才能对学术运行与发展发挥重要影响。
三、教授治学的实现路径
教授治学是我国现代大学重要的管理理念,提出的时间不长,人们对它的认识还非常有限,在实践中也还没有获得成熟的经验。尽管欧美国家的教授治校传统己经比较成熟,且在不同国家都形成了典型的组织模式,但由于教授治学和教授治校本身是两种不同的大学管理理念,它们提出的社会背景、所包含的价值精神和大学的环境与条件都存在很大差异,所以,落实教授治学不能照搬欧美国家的教授治校的经验做法,必须立足我国大学实际,大胆探索,不断完善,逐步建立育中国特色的教授治学体系。
(一)充分认识教授治学之于我国大学的重要意义
深刻认识教授治学的意义,准确解读教授治学的本质,是解放思想观念,落实教授治学的必要手段。教授治学理念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基于我国大学改革与发展的现实和长远需要而提出的。经过30余年的恢复和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已经步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迈上了建设高等教育强国之路。与之相适应,我国大学越来越注重内涵发展,越来越重视提高质量和水平。正因为如此,教授治学不仅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而且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落实教授治学,有助于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改变旧的党政二元共管模式,建立新的多元共享治理模式,使学术价值回归大学主体价值,使大学按照其本质要求办学:有助于改变教师单纯的被管理者身份,使教师成为大学不可缺少的参与治理者,使教授作为教师群体的代表在大学学术运行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有助于大学张扬学术本质,激励师生员工倾心向学,不断提高学术生产力和学术水平,追求学术卓越与优异。
(二)大胆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组织体制机制
落实教授治学,大学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体制机制。各大学的情况和条件不同,落实教授治学的组织体制机制不可能完全一致,在不同层次和办学水平的大学,教授治学可以有不同的方式。有的人将成立教授会等同于教授治学,有的人将党政领导退出学术委员会看作是教授治学,还有的人将教学和科研的有关问题交给教师委员会研究讨论看成是教授治学,更有甚者,有人将教(职)工代表大会发挥审议监督职能作为教授治学的方式。所有这些都是对教授治学的误解。从本质上讲,教授治学不是一种具体的管理措施,不是一个具体的管理机构,也不是一种具体的管理职能。作为一种大学管理思想,它的落实需要对整个大学管理体制进行再设计和再建构,在传统的党政二元管理体制的基础上,根据教授治学的要求,建构多元共享治理的大学管理新体制。也就是说,落实教授治学,应当改革大学管理体制,使教授成为大学管理的重要力量,在大学的各级各类管理组织机构中,建立健全教授参与制度,为在大学管理中充分发挥教授的学术修养和专业智慧的作用创造条件。各大学应当解放思想观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实践中发现和总结行之有效的教授治学的组织体制机制,以提高大学管理水平,促进大学科学发展。
(三)建立彰显中国特色的教授治学体系
百余年来,在我国现代大学发展史上,尽管我们不断有自身的管理组织探索和创新,却少有管理思想的创新,更多的时候我们都是在借鉴和倡导欧美国家的大学管理理念。教授治学是从我国国情和大学发展要求提出的大学管理新理念,是我国现代大学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既有重大理论意义又有广阔的实际需要。落实教授治学不应局限于一时一事,而应着眼于我国大学管理的全局和大学发展的长远,从创新大学领导管理体制出发,进行理论设计和实践探索,形成一整套体系严密、内容丰富、体制完备、适用有效的富有中国特色的教授治学体系。为此,应当加强理沦研究和实践探索,以理论研究支持实践探索,以实践探索丰富理论研究,不断改革现行的大学领导管理体制,重构管理组织体制机制,使教授治学成为根植于我国国情和我国大学,并对我国大学改革与发展发挥重大影响的“品牌”理念。
【作者别敦荣系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