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彬、胡春光:试论大学学科边界的形成与分化

自西方现代理性发展以来,社会日渐分化,导致知识在专业上的日益分工,大学学科也日趋专精化,今天的大学学科制度基本上是一种分化的、边界分明的“学科规训制度”,诚如海德格尔在尖锐批判现代文明的一篇文章中写道:“科学领域现在四分五裂。各门学科的研究方式从根本上说是不相同的。今天,这个由各门学科构成的大杂烩,只有靠大学和院系的专门性组织来维持,才不至于散架,它只有通过不同的分支学科的实际目的才能保留其意义。”笔者试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反思审视自现代时期即已建制的大学学科边界的形成与分化,及其由此产生的“学术部落化”的知识危机。

  一、学科建制中知识与权力的分析

  知识的选择、分类、分配与评估都被权力者的意识形态所预设,它们决定了哪些知识可以被合法化,哪些知识必须被排除。具体论述到知识、权力与大学的关系,斯奈德(R.G.Snyder)认为大学好比权力的中心,知识必须具有社会性的功能,使潜在权力转换成主动权力;而学术专家则犹如权力的经纪人。

  而麦克·扬(M.F.D.Young)认为学校中的知识是一种系统安排和有目的的安排,它是由意向性的知识组成,知识在此已经不是一种“先赋”的客观事实,而是“人为”的社会建构,权力可将知识的范畴合法化,学校知识的“文化资本”就如同经济资本的生产和分配一样,为现存权力拥有者及反映其意义的意识形态所操控。这就是说,知识不是中立、客观的知识,也不是绝对的真理,而是价值负载的,是意识形态渗透,是教育权力者精心编制的“意义之网”和“价值之网”。知识确立的合法性问题的实质就是:处理科学话语的“立法者”被授权来决定某一陈述能否为学科共同体接受为科学话语的问题,也就是谁根据什么来决定某一陈述配享“科学”之名的问题。知识和权力的问题被福柯(M.Foucault)称为“我的问题”,他提出了著名的知识/权力、知识/话语理论,将“知识政体”的变化与社会的权力和话语实践联系在一起,并由此提出了“被压迫知识”的概念以及“被压迫知识的反抗”等重要问题。福柯把这个问题称为“政体问题”或“科学陈述的政治学的问题”。

  福柯对知识的处理的特别之处在于其将知识与历史知识型结合,也将知识与权力与论述的理论联结在一起。他阐述知识与权力的关系是将知识放在权力的场域中,知识通过权力的作用产生力量;因为知识的帮衬,权力达到影响的效果,两者间的关系是彼此蕴含,从而形成一种权力真理。用福柯的话说:“权力制造知识(而且,不仅仅是因为知识为权力服务,权力才鼓励知识,也不仅仅是因为知识有用,权力才使用知识);权力和知识是直接相互连带的;不相应地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不同时预设和建构权力关系就不会有任何知识。”因此,没有知识能够宣称是客观中立的,对特定的权力关系来说,知识与其说是有真伪之分,不如说知识有合法与否之别,每种知识的运作都会造成权力关系的重新分配。福柯也认为人类知识的累积增进,是权力和知识的紧张关系所形成的批判、转换与超越的过程。换言之,真理不是毫无异议的共识,而是在权力转换成为意识形态的支配下不断斗争的过程。而人类理性的作用,是通过“话语”来揭露知识与权力不可分割的“丛结”。但是理性所建构的知识,常常是以一种隐藏的价值观或信念,排斥所谓的“非理性”事物而成为独断式的控制。我们对理性所建立的文明的肯定,是基于将那些“非理性”的人或事排除于社会之外的结果,即人类所谓的正常社会,是建立在对“疯狂”或“病态”的人或事的排斥之上。人类所谓以理性所建构的真理,事实上不过是某一时代对外界特定的认知模式所建构的“知识领域”而已。知识的合法性首先是统治者政治秩序的合法性,而要建立政治秩序的合法性,统治者必须要选择最有效的知识类型证明其统治的合法性,并防止一些不利于其合法统治的知识进入教育领域。

  福柯对知识与权力的关系考察表明:科学(特别是人文科学)的科学知识内在地与权力机制联结在一起,因为这些学科的主题部分地被权力机制所建构;科学话语完全是通过排斥和命令(即通过在科学与非科学之间划一条线)来建构的,这意味着科学知识的确立,是建立在对所谓非科学知识的排斥上的。被排斥的知识作为“被征服的知识”,作为历史内容,永远被尘封和埋葬了;知识的生产和证明,只有依靠作为社会权力网络的知识团体作背景才可能。科学知识通常是从这个团体传播到社会中去的。科学生活方式的引进和坚持,依赖于有权力的人和组织的支持;科学是由非科学规定的,而非科学的兴趣是权力利益;社会权力造就了我们的知识型。例如当资产阶级登上政治的历史舞台后,资产阶级及其代言人通过手中的权力,利用意识形态的宣传机器,千方百计地宣称“科学技术学科”适合国家和每一个人的利益,或者它采取强制性的政策、法令或经济资助等措施,寻求符合自身利益的科学技术知识体系在大学中取得合法地位,获得学科建制。如19世纪后期英国工业发展的诸多重镇在新兴工业资产阶级的要求下,许多城市学院陆续升格为城市大学。城市大学的主要目标就是配合各地的工商业发展,提供实用性的学科课程,因此城市大学最初开设的几乎全是工程、机械、造船、采矿、冶金、商业等职业性的学科课程。相反,如果得不到权势集团的支持,某些学科就很难取得合法性的地位,如研究空间的地理学无关紧要于国家的当下需要,使得地理学在很长时间里,在大学都只能充当史学的附庸,得不到独立的学科地位。我们从大学学科制度的演进可以发现,从以形而上学学科为主到以神学学科为尊,从以古典人文学科为贵到以纯粹科学为荣,再到今天的科学技术学科为盛,大学学科制度的流变基本上跟随并取决于占支配地位的统治权力的变化,反映了不同群体的相对权力,其发展变迁存在非连续性。一类学科的衰落和它相联系的统治阶级权力合法性的削弱为前提;一类学科的流行又通常伴随并支撑其发展的统治集团权力效应而扩大。可见,对于各种学科的合法化及其相对地位而言,主要不是什么科学发展的内在逻辑,而是基于权力竞夺的社会事实。

  学科建制内的权力关系也影响了社会科学知识的生产。科学知识在制度化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分工现象,各种专业学科因应而生,各自发展出专业的意识形态,并且在建制内部形成一种知识阶层,不同学科占据不同位置而具有高低不同的权力及地位。虽然在学科建制中没有身体暴力横行的现象,但是学科之间却还是存在着文明方式的斗争、紧张与敌对,这其中哲学/古典物理学便与社会科学间构成所谓“已建制者与局外人”的形态,也就是一种权力比例分配不对等的关系形式。哲学与古典物理学的学科成员在建制阶层中是属于拥有较高权力与地位的一群人,他们总是以“与哲学无关”、“不专业”或“非科学”等词而将其他学科“污名化”。权力比例较小而作为“局外人”的社会科学(或是其他在阶层中位置较低的学科)成员,在面对这些所谓“优势”学科在建制中的权力和地位时,因为无法确定自己的任务与立场,而任由倾听较高地位学科的批评,甚至采用模仿其模型、概念、方法作为自身知识生产的标准与工具,并以此作为地位的象征,来获得更大的确定性与学科声誉。例如教育学,就没有获取自身的学科地位。霍金斯(K.W.Hoskin)说:“‘教育学’不是一门学科……‘教育学’是一种次等学科,把其他‘真正’学科共冶一炉,在其他严谨的学科同侪眼中,根本不屑一顾。”由于教育学的学术声望低,没有学术权威话语保卫,导致教育学不时面临合法性危机。《日本1982年大学学科分类目录》中没有“教育学”的位置,我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统计用学科分类与代码》中有“语言学”、“考古学”,同样也没有“教育学”。总之,学科间的权力关系,造就了学科在声望评价、资源占有、学术权力间存在的地位差异,形成学科在声望、资源与权力上的支配或等级排列关系。高地位学科由于其所负载的学术声望和符号资源,能吸引到更多的“文化资本”,能进一步巩固其在学科序列中的知识地位。这样,学科分层愈来愈明显,学科分化也越拉越大。

  综上所述,学科建制的过程只是为了合法化自身的知识地位,巩固边界内的学科权力,学科建制不全是科学制度自然演化的产物,而是国家权力、教授权力、学术权力等各种权力竞夺与妥协、控制与分等的结果,是一种知识与权力互相建构的历程。

  二、学科规训制度、真理政权与知识合法化

  (一)学科规训制度

  “19世纪思想史的首要标志就在于知识的学科化和专业化,即创立了以生产新知识、培养知识创造者为宗旨的永久性制度结构。”源于知识社会学的启发,我们慢慢认识到,知识是建构在意识形态或利益的基础上,而福柯率先让人意识到学科规训制度,是“生产论述的操控体系”和主宰现代生活的种种操控策略与技术的更大组合。“学科”(discipline)的字源探究显示出它种种意义的历史演进。古拉丁文disciplina本身已兼有知识(知识体系)及权力(孩童纪律、军纪)之义。根据《牛津英语字典》,discipline(学科/规训)为门徒和学者所属,而教义(doctrine)则为博士和教师所有。结果“学科/规训”跟实习或练习有关连,而教义则属抽象理论。有了这个分立,就能理解为何以会选取“学科”来描述基于经验方法和诉诸客观性的新学科。称一个研究范围为一门“学科”,即是说它并非只是依赖教条而立,其权威性并非源自一人或一派,而是基于普遍接受的方法和真理。Discipline(规条)还指寺院的规矩,以后则指军队和学校的训练方法,即是受规训而最终具备纪律,亦即拥有能够自主自持的素质。在19世纪,“学科/规训”一词不单是指知识的划分,更是包含学习在个体中产生的习性。学习的严格性有时会被理解成跟锻练身体类似,以致在美国和英国,古典语言主导的大学本科课程,被合理化成提供心智的“锻练”。

  关于“学科”的定义,论者并无一致看法。有学者认为学科包括社群、沟通网络、传统、特殊价值与信念、领域、探究方法、概念架构;有学者从知识层面的角度,指出学科包括概念组合、方法和基本目标;还有人认为学科是一种社会的组合。本文这里把学科视为一个历史范畴,学科是在一定历史时空按照不同的知识“政体”,以一定的措辞建构起来的知识形式。沙姆韦(D.R.Shumway)和梅瑟-达维多(E.Messer-Davidow)曾考察了学科的历史发展。他们认为,学科的划分本身并没有立论上的必然性,而是作为特定历史时空的特定形式而存在的。正如他们所言:“到18世纪末自然哲学断裂成为各门独立的自然科学,现代诸学科始正式诞生。社会科学稍后从道德哲学中分裂出来。而‘人文科学’是20世纪对那些遭排拒在自然和社会科学之外的学科的简便总称。”尽管他们都是历史的产物,但是当他们以“学科”之名出现在大学的知识殿堂,尤其被建制化为科系后,就开始以真理的面目视人,我们称这种知识建制的过程为“学科规训制度”。“学科规训制度”是一种知识分类的规则和学科分立的制度,即以学科标准对知识的有效性、合法性进行评判,对知识的门类界限、地位等级进行规范协调的制度。各种学术组织和大专学院依据一些排他性的方式(如成立专业协会组织、出版期刊、提供所需评审机制等),与其他机构合组成各种学术社群,掌握着各种资源和权力,左右学科发展的方向。学术执业者们靠学历认可和赋予的“法定知识”,控制了培训将来的学术执业者以及接纳他们入行的机制。“学科规训制度”的形成就是借着这种持续不断的分门划界,分割成各种学科建制和专业空间。

  (二)真理政权与知识合法化

  “真理政权”是福柯创制的概念,他用“真理政权”来诠释教育发展。他认为,教育往往伴随着一套合法性或正当性的论述,将权力拥有者的运作与知识的策略组合起来。每一个社会都存在着真理政权,真理的“普遍政治”是一种让人接受“何为真”的论述;是使人区分对和错的机制与手段;是一种在人们探求真理的过程中,将价值观与真理相印证的技术;是一种被赋予“决定何为真”的权力地位。“真理政权”生产出“真理话语”,这是“产生、引起尊敬和恐怖的话语,是所有人都必须服从的话语,是被有权力的人依据所要求的礼仪而讲的话语,它是赋予正义的话语,是语言未来的话语。”真理正是诠释一个社会中分辨真假、对错、好坏、应该或不应该等的论述统理体系。总之,从“真理政权”的观点来看,每一个社会中的知识是涉及知识合法性与权力拥有者的问题,是一种真理的统理体系,是一种权力政治表现的结果,知识的合法地位是被建构出来的。由此观点来看,大学中能被视为“学科”的知识,本身可能就是一种真理政权与知识相互建构的结果。

  西方现代时期所建制的各种科学学科、学系、学会等,其建制过程是通过理性、科学方法、逻辑思辨、实证主义等真理政权的论述来建构的。诚如台湾学者叶启政所分析:“当科学方法与逻辑思辨被人们高抬起来,并且被人们予以制度化成为科学体制,而在论述斗争的场域中赢得正当性。体制本身(最明显的即是存在于大学或研究机构中的科学体制)的理路极易被赋予神格的地位,最终被例行化成为一股意义空洞化的自我衍生、自我再制的力量。”特别是实证主义的信徒们把其方法神化为绝对客观化,并且供奉为无上纲领,除了否定人的主体性在认知过程中应具有主导地位之外,也表现出其对人的想象力、感受能力不予以任何的信任,甚至是完全的蔑视,更否定了此等能力对知识建构所可能的内在价值。于是,体系化的知识,尤其是实证主义旗帜下的“科学”知识,成为验证一切事物真伪的真理性标准。西方大学学科中长期以科学知识的普遍性、真理性、绝对性所塑造的“科学主义”,到了后现代时期虽然遭遇到自身合法性的危机,但是知识的标准却产生了另一种“性能优化”的真理政权,“性能优化”要求知识最大的输出和最小的输入,其重点在效率性。知识不再是以知识本身为目的,而是从属于逻辑运作的一环。这种知识发展趋势,导致工具性知识和实用型知识的兴起,影响了大学内部学科的消长。大学改革主义者所扮演的角色就是将专业知识与组织需求结合在一起,以提升国家的、社会的、以及经济制度的效率。他们深信科学理性的安排,以及纯数据搜集能够界定并解决社会性问题。此外,社会性的价值与特殊的利益需求间所产生的冲突会慢慢地消弭;而带有价值性、道德性的哲学、宗教学,会被更明确的心理学、经济学及自然科学所取代。这些工具性的理念凸显出社会知识论的改变,那就是规范性以及哲学性的策略,已经转变成改革主义者所倾向的具体实际性知识。他们认为,学科专业的目的就是要发展出具有科技性、组织性的策略使政府、社会福利与教育达到更有效率的运作。于是,知识本身被重新分类了,大学学科分化的制度化更巩固了专业实用知识的合法性地位。如此一来,传统现代性大学叙述的知识价值退位了,教育机构成为更具功能性的导向,强调技术甚于价值观。对此,利奥塔(Lyotard)分析道:在“效率”的尺度下,知识与教育更像超级量贩店。人们不再问知识“是真实的吗?”而是问“有用吗?”、“可出售吗?”、“有效吗?”。在商业化的知识情境下,大学已完全地专注于客观的、可计算的、精确的以及可验证的运作方式。大学完全视知识为商品,这种商品经过消费性巧思与精心包装后,称之为我们熟悉的学分、课时以及课程。学生进入大学不再是关心社会进步的解放思想的自由知识分子,而是去接受专业的训练。大学被要求去创造技术而非创造理想,大学最初欲使人们建立人文精神的理想已渐褪色,传统大学的角色已逐渐被“职业训练所”所取代,它已经被专业主义以及装配线式的学术精神腐化了。这种高等教育实用性的趋势,表明了学科、课程设置从学术能力向实际操作能力的转变,也表明了谁决定什么是有用的知识,谁的话语起决定性作用的权力关系。

  总之,从真理政权的角度看,每一个时代与社会都有其权力所建构的合法性知识话语,进一步建制为大学中当道的学科。大学认定的最合法的知识,被用来当成是复杂的过滤器,为学生装备最具生产力的功能,这样的知识与我们这样社会形成的特定需求是紧密关联的。因此,学科制度建立本身是一种知识被选择与排除的权力过程。

  三、学科分化与“学术部落化”的知识危机

  大学学科中知识与权力间的分化与重构,导致学科间(甚至是学科内部)的不断分化,学科分化的一个后果便是容易导致“学术部落化”。在大学的各个学术社群中,都有自己的学术语言、研究工具与方法、专业训练的要求(如对新生的调教)以及仪式活动(如学术团体年会)。随着学科分化的发展及学术市场化的驱动,学者们各据山头,逐渐发展成为一个个独立自主的“学术部落”。学术部落以其知识范式与学科边界的集体身份意识,不断有意识地制造差异,强化区别,彰显自身的合法性地位,以捍卫自家的学术“领土”。

  (一)学术部落的特征

  1、知识范式不容侵犯

  “范式”是科学哲学家库恩在研究科学革命的结构时提出来的一个重要概念,“一方面,范式代表着某一科学共同体的成员所共同分享的信念、价值、技术以及诸如此类东西的集合;另一方面,范式又是指集合中的一种特殊要素———作为模型或范例的具体解决问题的方法”。学术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研究工作,而专业是一个具有特殊文化和自我意识的组织,它常常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学科研究成员的惯习使他们形成自己学术世界里的认知范式,认知范式一旦形成,就会对学科成员产生相当的意识形态约束作用,会对质疑与批判本学科知识范式的人进行学术攻击和批评,而且大学的组织结构也发展到容许学科规训制度的职业者行使此权力。

  2、捍卫学科的学术边界

  学术部落一般都会保卫自己的疆域,排除非法的外来移民。当建立界限是保护某学科时,边界就标志着所有者的领土,外人不得擅入,以便跟其他学科划清界线。可是如果哪个学科尝试开拓新边界的话,同样的边界就会被重新定义。现今的学术知识生产,可能已深深地和各种社会权力、利益体制相互纠缠,学术体制的内部组织,关于知识发展和开拓的规划,可能都受制于学科分类的偏见以及这些偏见所体现出来的权力和利益关系。偏狭的学科分类,一方面框限着知识朝向专精化和日益互相分割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可能促使这些学科训练的人,日益以学科内部的严格训练为借口,树立不必要的界限,以谋求巩固学科的专业地位和专业权力。

  3、传承部落文化和传统

  尽管学科的特点会随着时间的改变而不同,尽管学科因研究机构和国家相异而具有多样性,但是每个学科皆有其被认可的“连续性”与“一致性”的文化特征。这些文化因素包括:传统、习俗、实践、知识传承、信念、伦理、行为规则、沟通的语言与符号形式,以及共享的意义。要被接纳为学术部落特定部门的成员,不仅涉及足够的专业技能水平,还需要忠实于自己的学术群体,并遵守它的各种文化准则。部落文化和传统塑造了学者们归属感,这表现在许多方面:如学科偶像的崇拜等。形成学科文化认同的另一个组成部分则是“学术英雄”的塑造。在各学术领域中,某些学者经由学术作品、科学发现或创造性的主张等方式,成为各自学科中的“英雄”或“大师”,也成为代表本学科的文化符号;这些学科文化传说不只是提供后人进入该领域的社会化机制,也成为学术部落内部产生争论与矛盾时相互攻击的武器。总之,部落文化和传统是布迪厄(P.Bourdieu)提出的“文化资本”的一部分,人们在取得学科共同体成员资格后,便可继承这种文化资本。

  4、熟悉学科的默会知识

  成为学术部落的一员,除了要学习本学科的专业知识、研究方法、表达技巧等显性知识外,还要学习本学科的文化和语言等各种默会知识,这是学科社会化的重要过程,格霍尔姆(Gerholm)将这种学科社会化的过程,称之为“默会知识”的熟悉。初来者在加入新的学术社群时,都必须要学习遵守该群体基本的文化规则。没有人会特意来教授新成员这些游戏规则,倘若没有遵守这些隐性规则,毫无疑问地会影响新成员在这个群体中的地位。新成员在学科社会化的过程中,会接触到两种主要的默会知识策略:其一是从长期从事该学科活动的经历中发展而来的知识,这是一种该学科精英都会充分掌握的知识或能力。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了解、掌握该学科科学话语经典部分的知识与要求。其二是新成员在学习过程中自己所领悟的知识,他们会将在学习过程中的经历赋予意义。

  (二)学术部落化的知识危机

  1、知识的权力掌握在少数人手上

  如前所述,知识始终蕴含着权力的支配关系。各学术部落在定义它们知识的正当性时,即排除了其他知识“合法”的可能性,将知识的决定权紧紧掌握在手中,利用消除异己的手段来捍卫自身的知识疆域。各知识社群也利用自己的“主权”,例如占据部分建筑物或校内空间,作为系所及实验室;或以特殊的团体形式(如学术协会、学术年会等),作为组织高度精密性的证明。在知识社群中,学术权威者凭借自身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地位,成为“学术寡头”,掌控着知识的生产、分配、评价等权力。而“那些缺乏知识的人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命运操纵在别人的手里,由别人根据自己的利益来任意摆布。无论是对于缺乏知识的个人还是对于缺乏知识的社会团体或人民来说都是这样。成万上亿的人们由于缺乏获得知识的机会而或明或暗地从属于压迫性的统治形式”。

  2、新的知识学科难以发展

  学术部落化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学科及院系,教授分属不同的院系,效忠的对象也由大学机构转为学科知识,由此导致大学的权力从大学本身转移到各院系。学术自由赋予了学者在自身专业领域上的自主性,但学者集团也可能产生错误,他们在“铜墙铁壁”的学府内,也会有倦怠、产生偏见或不容知识革新的情况发生。院系的独立自主,更强化了学术的“山头意识”。当大学的院系越来越分殊,学科分类越来越强化,院系及系所内的教授就会越来越孤立,也越来越窄化。在学术垄断的情况下,新兴知识领域的开拓及发展将因此缓慢下来,甚至遭受否决和排除。现代知识的发展呈现出既高度分化又高度交叉融合的趋势,而学术部落化使得学科之间分门划界,致使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发展受到限制。这些新兴学科往往在其发展初期,由于没有学科归属,其学术研究的规范、成果的评价,乃至学科建制的定型等等,都难以得到正统学科或高位学科的承认,甚至遭到遏制和打压。这样的结果,人类的知识门类便难以百花齐放,而仅仅是几只独秀,影响了学术兴旺和文化繁荣。

  3、破坏知识社群的和谐气氛

  每门学科皆有其特有的方法论取向以及概念和理论上的架构,然而当知识领域过于专精化,各领域的学者因为互相不了解而无法接纳不同于自身的知识取向时,便可能产生误解与对立。克拉克(B.Clark)在谈到此种现象时说:“随着学术研究、学术观点的不断专业化,从事不同学科研究的人,无论是在研究背景方面还是日常问题方面,共性越来越少。他们没有相互交流的冲动,当然也没有能力这样做……社会学部落的学者很少涉足物理学家的领地,也不知道他们的研究内容。如果社会学家走进英语系所在的大楼,即使没有受到英语学者‘充满敌意的弹弓袭击’,也可能会遭遇白眼。”学者间的交流碰撞是新知识的重要来源,而学术部落化可能会破坏高等教育机构内的和谐气氛,加剧学科体系的四分五裂和教授群体我行我素的强烈愿望,进而会切断学科之间的生态链,打破科学进步所依赖的学科之间的相互协调,最终阻碍了知识进步和学科发展。

  4、对学术的过分迷信

  进行学术研究,必须要有忠诚的学术信仰,学术创造源于至诚,这其中就包括对学术团体及规范的忠诚。但是,学术部落化的产生却是对所属学术社群的过分忠诚,有时几近于达到迷信的境地。敬佩学术成就并不代表就是了解学术的真正意义,这样的信赖可能会造就一种迷信,其所迷恋的是固定不变的学术成果和绝对的信条。当他们不想创立新理论,却也不能容忍他人所提出的新学说,这样的学术知识追求已经丧失了意义。对学术的盲目崇拜,亦有危险使学术体制成为偏见的生产地,以服务自己的专业团体利益,建立虚假的学术权威。例如许多研究者为了“彰显”自己的学术水平和地位,树立学术“封疆大吏”的名号,会尽力的卖弄本学科里所有的时髦方法和堆砌所有令人肃然起敬的名字,这类学术写作晦涩、空洞、经常杜撰新名词,他们处心积虑地去发明一种新阐释、新方法,把自己打扮得越来越玄奥不可知,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自我推销、划界为王,神圣的“学术研究”在这里成了“学术游戏”,甚至是“学术欺诈”。一个专业的学术社群应该是能够鼓励创造,乐于分享知识的团体,一旦他们画地自限,过分强调自身疆域,便可能因为莫名的优越感而丧失前进的动力,并导致知识的退步和研究的停滞。大学史上各种学科边界的形成与分化,其实都是一种知识与权力相互建构下的产物,而非知识论上发展的应然。大学学科在知识演进和权力竞夺之间,在知识生产与社会发展之间,在学科分化与学科交叉之间,如何建立共生共长、更加和谐的关系?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正如纽曼(J.H.Newman)所言,“大学是所有知识、科学、事实和规则,研究与发现,实验与思索的制度性保护力量;大学描绘出智力活动的范围,每一领域的疆界都值得如宗教虔诚式的加以尊重;大学犹如真理的仲裁者,通过考查真理自身的特性及其主要意义,而确定各自在大学真理序列中的优先秩序;大学不因某一学科的伟大或显贵而排斥和牺牲其他学科;根据各个学科范围不同的重要性,大学尊重并忠实于文学、自然科学、历史、形而上学和神学等各种学科的各种要求;大学公平地对待所有学科,把他们提升到与其目的相符的位置序列中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大学才是“智慧的首府,是人文的亮光,是宗教的传播者,是下一代文明之母”。

  【作者黄文彬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讲师;胡春光系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