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天祥:中国人的生死观念

  “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意思是说,死亡不可避免,每个人必须面对,所谓生死事大,这就指向生死观的问题。“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民族英雄文天祥的这一诗句,备受古今文人学士、烈女侠士赞颂。这里不仅承认死的必然性,而且突出了死的意义。毛泽东也曾引司马迁的话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说明“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肯定“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即使如李清照这样的弱女子,也唱响“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慷慨悲歌。古往今来,有多少优秀的中华儿女,为了民族、国家之大义,马革裹尸,蹈死如饴,而名垂青史。显而易见,儒家“舍生取义”的思想始终主宰着中国人的生死观念。不过,在中国,佛教、道家思想的潜移默化,又使得生死观念莫衷一是,而呈现出多元的色彩。

  古人云:“生死事大”。每个生命诞生以后,必然面对死亡,“死生,天地之常理,畏者不可以苟免,贪者不可以苟得也”。充分说明,生死是人类的最大的悖论。前有乱世奸雄曹操“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生死感怀,后有当代文豪鲁迅“花开花落两由之”的无奈豪情,尤其是陈子昂“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思古的幽情,以及魏晋人“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岁忧”的生命意义的追索……,所有这些,都体现出对生死问题的深切关注。当然,对生死的关注,不是对死的默念,而是对生的沉思,生死观念常常决定着人们的其他价值观念和价值判断。

  马克·吐温有一个著名的寓言故事,讲的是在生命的黎明,一位仙女带着她的美丽的花篮,面带微笑地说:“这里有生命的五种恩赐—欢乐、名望、财富、爱情和死亡。请选择一种最可宝贵的。”于是他选择了欢乐,但是,欢乐消磨了他那童话般的少年。他每获得1小时的欢娱,随之而来的是1000个小时的感伤。之后,随着童稚的消逝,他步入青年、壮年,并且相继选择了爱情、财富、名望,然而,每一次选择,都让仙女失望。财富使他变得贪婪、疯狂,乃至罪恶;声名卓著使他被抛入孤独,声名狼藉中则遭人鄙弃或怜悯。数十年过去了,当仙女带着唯一的礼物,站在苍茫的暮色中,他能够选择或者说接受的只有“死亡”。这不是一个乐观故事,它告诉人们的不仅是生死的必然,而且让人们不得不接受一种无可奈何的价值观念:对于人类而言,我们面临的挑战不是死的可怖,而是生的迷茫。这很有点类似佛家“无明缘起”的观念。

  对于中国文化中的生死观,有人曾高度概括为:“道教是贪生的哲学,佛教是怕死的哲学。”表面上看有些道理,详究其实则不然。道家重生或可谓之贪生,佛教生死不二无论如何不能认定为怕死。恰当地讲,应当是儒家重死,道教重生,而佛教力图超越生死。

  客观地讲,以孔子和孟子为代表的儒家并没有对死亡问题作过太多,或者说深入的探讨,他们更注重的是有限生命的现实作为。故有人说儒家文化是一种积极的乐生文化,是入世。从这个意义上讲,应该说是重生。但是,“生死有命”,死亡也是现实的存在,而无法回避。况且,在儒家看来,生死只是形式,立德、立功、立言,才是生的内容,才能使生的形式获得不朽。如是,以仁、义为终极关怀,或者说最高使命的儒家思想,无疑否定了生的绝对价值,这就是孟子说的“所欲有甚于生者”。所以,一旦形式和内容,生命的存续和最高使命发生了冲突,必须作出选择的时候,也就只有放弃生,而英勇赴死。孟子对此有生动的譬喻,它也是儒家生死观念的典范表达: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这正是儒家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思想,用孔子的话说就是“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如此生死观念,显然与乐生、重生相去甚远,表现的是重死的倾向。古往今来,有多少仁人志士,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和人格的尊严,甘洒热血,前仆后继,谱写出中华民族伟大的历史诗篇。从屈原的“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林则徐的“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趋避之”,到谭嗣同“我自横刀向天笑”,以及吉鸿昌的“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无不在讴歌死亡,讴歌“我以我血荐轩辕”的献身精神。

  的确,孔子说过:“未知生,焉知死。”但这绝非对死亡的规避,而在于强调,死是比生更高深的学问,是超越生的存在。生尚且不知,何以知死?也就是说,死不是生的结束,死的意义自然也就蕴含其间,以此为重死的观念作了理论上的铺垫。于是,死才能不朽,生才有价值和意义。儒家这种生死有命、仁义高于生命的理论,在中国历史文化的长河中,挥洒得淋漓尽致。即使是重生的老子,也有“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之说。

  文天祥的《正气歌》可以说是对儒家生死观的代表性表达。

  公元1278年,文天祥在广东海丰兵败被俘,翌年被押解至元大都(今北京)。狱中三年,在威逼利诱,抉择生死的关头,以威武不屈的坚强意志而“养浩然之气”,留下这传诵至今的千古绝唱。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

  正气,就是儒家说的舍生取义的浩然之气。诗中一气呵成,连举自春秋至唐千数百年间,卓立特行、成仁取义的壮举十二则,在生死问题上表现了“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的豪迈气概。请看:

  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在秦张良椎,在汉苏武节。为严将军头,为嵇侍中血。为张睢阳齿,为颜常山舌。或为辽东帽,清操厉冰雪。或为出师表,鬼神泣壮烈。或为渡江楫,慷慨吞胡羯。或为击贼笏,逆竖头破裂。

  “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如此舍生取义的光辉典范,激励了多少优秀的中华儿女,用自己的生命唱响了“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的历史最强音。清代有王鼎,官至东阁大学士,先后署五部,因弹劾奸臣误国、荐林则徐堪大用不果,于是服毒自尽,“尸谏”道光皇帝,其忠荩之情,也让他将生死置之度外。还有刘胡兰、董存瑞、投江八女、狼牙山五壮士等,不都是在“生”和“义”不可兼而有之的情况下,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死亡?这正是儒家重死的生死观长期积淀并孕育的结果。既然重死,死后自然要厚葬,厚葬久丧也是儒家重死的生死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大至帝王的陵寝,小到普通百姓的坟茔,规制虽有差别,对死的尊崇实无不同,而且愈演愈烈,至今依然,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乃至有了“死人向活人争地”之说,在台湾还有“夜总会”之调侃。就连毛泽东也说:凡是人死了,都要开个追悼会,用这样的方法寄托我们的哀思。

  尽管如此,道家还是以其淡泊生死,而又以生为贵的“重生”观念在生命哲学中焕发出异样的光彩。

  珍重生命,可以说是道家哲学的基点。《文子》有言曰:“道者,生也。”如此以生为道,尤其突出了生命的终极意义,甚至有了杨朱“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的极端利生之说。还是《庄子》说得好:

  (庄子)曰:“吾闻楚有神龟,死已三千岁矣。王巾笥而藏之庙堂之上。此龟者,宁其死为留骨而贵乎?宁其生而曳尾于涂中乎?”二大夫曰:“宁生而曳尾涂中。”庄子曰:“往矣!吾将曳尾于涂中。”另如《让王》篇中引:

  子华子曰:“今使天下书铭于君之前。书之言曰:‘左手攫之则右手废,右手攫之则左手废,然而攫之者必有天下。’君能攫之乎?”昭僖侯曰:“寡人不攫也。”子华子曰:“甚善!自是观之,两臂重于天下也,身亦重于两臂。”

  这里说的是,即使是整个天下,也抵不上人的一条手臂,与生命相比较,更显得微不足道。如此把生命视为重中之重,难怪庄子说:“子华子可谓知轻重矣。”在庄子看来,生的价值远在荣显的名利之上,与其死被尊崇,不如生而自由,哪怕是夹着尾巴在穷途末路之中。表面上看,很有点“好死不如赖活”的意思,其实后者还是对道家生命哲学,或者具体说道家生死观理解不深而产生的误解。但这样的误解确实把道家重生的观念发挥到了极致。所谓“今朝有酒今朝醉”、“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显然是对道家生死观的演绎。也正因为这一观念的持续影响,重生、乐生、珍爱生命,甚至把“活着”视作人生根本,在中国社会,尤其是在民间几乎占据着统治地位。据此而言,儒家重死,道家重生,二者似乎截然相反,甚至针锋相对。其实也不尽然。

  儒家重视死的意义,意思是在生存和正义之间的抉择—为了正义宁愿舍生赴死。

  道家强调生的价值,指的是在生命和名物之间的轻重判识—重生轻物,乃至全生而轻天下。《老子》也说:“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名利与生命相比较,生才是最重要的,所以他的结论是“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只有视名利若草芥,才能长生久视,也才是生命哲学的真谛。

  可见,儒、道两家的生死观并无直接冲突。儒家重死,非追逐名利而死;道家重生,非置正义于不顾而苟活。但是,从大处着眼,儒家以天下为己任,以治国平天下为终生事业,显然与庄子“两臂重于天下”的“轻重观”相轩轾,而为道家所不齿;具体讲,在儒家生死观的影响下,确实有视“名”高于生命的倾向,所谓“烈士殉名”者也(贾谊《鹏鸟赋》)。二者之不同还是显而易见的。在《庄子》中就有对孔孟称颂为至忠至义的伯夷、叔齐、介子推的批评,指斥他们“皆离(罹)名轻死,不念本养寿命者也”。直到清代,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假贾宝玉之口,猛烈抨击“文死谏,武死战”的“大丈夫名节”,说他们“只顾邀名”,“只顾图汗马功劳”,“浊气一涌,即时拼死”,“都是沽名钓誉”,明显是站在道家的立场,对生命的捍卫。

  当然,道家重生,并非惧死,其实,道家对死亡持有更为豁达的态度。“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郤,忽然而已。”“生者,暗噫物也。”或者,视生死如昼夜变化,所谓“有夜旦之常”,“生者,假借也;假之而生生者,尘垢也。死生为昼夜”。所以,无论是“鼓盆而歌”,还是反对厚葬,都表现了对死的淡泊,甚至把常人恐惧和厌恶的死亡视为值得庆祝的事情。

  庄子妻死,惠子往吊之,却见庄子“箕踞鼓盆而歌”,于是责备庄子太过分了。庄子以为不然,说人本无生,气变而生,“今又变而之死”,像春夏秋冬四时之运行变化,是自然而然的事,有何值得悲伤呢?对自己也是如此。庄子将死,弟子欲厚葬之,庄子说:“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赍送。吾葬具岂不备邪?何以加此!”并且强调,无论是厚葬、薄葬,甚至葬与不葬,“夺此与彼”,也是不公平的。而且,所有这些人为的事情,都是做给活人看的表面文章,既无助于生,也无助于死。难怪毛泽东据此说:死亡是辩证法的胜利。“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既然上天赋我以生,死就是安息,所以重生也就要善死、不畏死、坦然面对死。这就是道家的生死观。

  不过,儒家也有类似的态度:“子桑户死,未葬。孔子闻之,使子贡往侍事焉。或编曲,或鼓琴,相和而歌……”尽管这段话出自《庄子》,但也说明儒家视死如归的生死观和道家有同样的思想基础。

  当然,道家重生、善死,淡泊生死的生死观,其植根依然在生死一如和超然物外的心性哲学。这就是“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天地与我齐一、万物与我齐一、生死自然也就是无所谓不同。至于如何重生,那就必须持一种超然的心态—“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不要看重名,更不要看重利,无论何时何事,都要保持超越两边的中道,无适无莫,任性逍遥,不为名利所累,就是对生命的珍惜,就可以长生久视。这也是儒家“极高明而道中庸”旨趣所在,也是佛家看破、放下、自在,超越生死的中国文化的理论背景。

  佛教传入中国,以善谈生死闻名于世,并给予中国人的生死观新的洗礼。从本质上讲,佛家把生命视为苦的流程,以人生皆苦,或者说“有漏皆苦”为其理论支点,为佛教四大真理之一(四法印),于是有“八苦”之说,即生老病死四苦,以及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和五蕴盛苦。概括起来就是生苦,死也苦。当然,根本之苦则在于五蕴盛,或者说内心欲望的无限膨胀。总而言之,佛教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否定人生,不仅否定死,同时也否定生。因此,佛家认为“生不足恋,死不足惜”,这就是“中道”,是对生死的超越,认为只有超越生死,才能臻至涅 之境,才能获得无上的大自在。

  在佛家看来,人之所以为苦,根本在于“无明”—昧于因果,不明缘生,不懂得人生实在是因缘假合的道理,而执生为有,把死视作畏途。于是贪生惧死,患得患失,生,如履薄冰,死,也就如临深渊,战战兢兢,苦也就不期而至,并伴随终生直至死亡。因此,只有转无明为菩提,才能充分认识世间一切事物皆因缘和合而生,缘聚则生,缘散则灭,故无生,也无死,生死的真谛如是而已。直接讲,超越生死,才是佛家生死观的终极追求。

  佛教认为,世界万物都是因缘和合而成。“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说的就是缘生的道理。所谓因缘,是指事物产生、转化或消亡的原因和条件,“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中论·观因缘品第一》)意思是说,任何事物都不是自己生成的,也不是别的事物或几个事物共同产生的,而是由因、缘决定的。然而,因缘也无自性,是由前因形成的后果,“若果从缘生,是缘无自性,从无自性生,何得从缘生。果不从缘生,不从非缘生。以果无有故,缘非缘亦无”。(《中论·观因缘品第一》)果由因生,但是因也无自性,因此也是不真实的、空的,故而如同镜中花、水中月、梦中景。所以说生本无生,自然死亦无死。生死本无,执著生死无异于水中捞月,镜里观花,超越生死便是顺理成章的结论。明白了生死只不过是因缘聚散的道理,“死亡对我们而言,就像领了一张出国观光的护照,可以到处海阔天空,悠游自在”。(星云《缘起于幻灭》)

  既然无生,也就无我,“诸法无我”是佛教哲学的第一法印。佛教的首要任务便是破除我执。现实生活中,人们有太多的“我”—我的名、我的利、我的荣、我的显、我的爱、我的怨……并因为执著于我而产生分别;有分别而有冲突,有冲突便有烦恼;因为执著我而生贪求,而有得失、荣辱,乃至生死的取舍。这就是佛家说的“五蕴盛苦”。所以人生之苦的解脱,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破除我执,就是要挣脱名缰利锁,当然更要超越生死的羁绊。就此而言,无疑和道家轻名、轻物,甚至轻天下的生死观同气相求。禅宗说平常心是道,实际上也是指向超越生死的生死观的心性基础。《老子》也有相同的看法:“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这里说的“身”不是生命存在的身,而是“我”,是外物和名利。只有忘身,也就是忘我,如是宠辱不惊,物我两忘,才能够置生死于度外!佛家超越生死的生死观显然有庄老哲学的色彩。

  佛家常说:“放下即是”,就是因为人们有太多的“放不下”,像《红楼梦》里说的“忘不了”。忘不了功名利禄,忘不了金银财宝,忘不了娇妻美妾,忘不了儿孙满堂,无非是忘不了名利,放不下迷惑、杂念、烦恼,尤其是放不下死亡,自然也就谈不上生的欢乐,死的坦然。谈虚法师说过一句非常素朴的话:学佛的精粹只有六个字:看破、放下、自在,就是要人看破荣辱,看破生死,放下自我,放下烦恼,放下名缰利锁,获得生命的大自在。云门文偃在解释“十五日已后道将一句”的公案时说“日日是好日”,于是有人诵之曰:“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这才是无私无我,超越利害得失、生死荣辱的自在和洒脱。

  事实上,历代高僧大德也多参淡生死,以超然的精神面对死亡。那些不乏幽默而又洋溢着生命哲理的辞世偈,无不让人感受到生亦无生、死亦无死,生死一如,甚至生死自如的坦然。“一生无利亦无名,圆顶方袍自在行。……今向无名丛内去,不遗一物在南屏。”(宋·德辉)“本是无生,今亦无死。此是正说,余为魔说。”(清·玉霖通琇)类似之说,不胜枚举。至于他们在死神面前的淡定,尤其显示出不惧生死的释然。

  后唐保福禅师辞世时,一弟子问:“时限若到,师父是去好?还是留住好?”保福安详地反问弟子:“你说怎么样才好呢?”这位弟子毫不迟疑地说:“生也好,死也好,一切随缘,由它去吧!”禅师哈哈一笑,说:“我的心里话,什么时候被你偷听去了?”语毕圆寂。在他们看来,死生如去留,生也好,死也罢,随缘而已。

  法秀示疾,口述一偈曰:“来时无物去时空,东西南北事一同。六处住持无所补,”至此不语,弟子问:“为何不说末句?”法秀马上说:“珍重,珍重!”说话间溘然长逝。生不带来,死不带去,那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潇洒,不正是对生死的超越,对东西南北、六处住持的放下?

  洞山禅师临终前,有弟子问:“师父有病,是否还有不病的体呢?”洞山回答说:“有”。弟子又问:“不病的体是否看得见师父呢?”洞山答:“是我在看他。”又问:“不知老师怎样看他?”洞山说:“当我看他时,看不到有病。”洞山显然超越了生与死的对立,他看到的,或者说在他的心里,有的只是那个不属于生、不属于死、不属于有病、不属于无病的真我—超越生死的涅槃之境。

  还有,宋代性空禅师临终前,踞坐于水盆之中,手持横笛,在悠扬妙婉的笛声中,坐水而化。并有偈语:“坐脱立亡,不若水葬,一省柴火,二省闻圹。撒手便行,不妨快畅。谁是知音?船子和尚。”如此“铁笛横吹作教坊”,把死亡渲染得诗情画意,尤其表现了生死自如的究竟欢乐。

  前述儒家重死之悲壮,道家轻死之淡定,佛家超越生死之洒脱,他们的生死观念虽不尽相同,但也是和而不同,是相互补充而又殊途同归,总的趋向是正义永存、精神不朽、无私无我与“生死一如”。据统计,儒家平均寿命62.1岁,佛家68.22岁,医家73.62岁,道家则是81.12岁。在古代社会,这些数字相对还是比较高的。他们之间的寿命差距大致也反映了观念对存在的某种影响。